看板 Urban_Pl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allmechris (chris)》之銘言: : 大概在幾年前 在中和景平路從秀朗橋頭開始 : 有力霸山河 百年好合 摩天東帝士 天空之城 快易居 : 一系列高樓住宅建築 20+ 30+ 40+ 都有 : 大概是全台灣絕無僅有的高樓住宅群 : 不知道為什麼幾年前可以蓋這麼高的住宅?? : 記得那時後景平路 台64線應該還沒蓋好 : 那時景平路號稱施工20年... : 結果到現在一些離捷運站比較近的住宅 都沒有那時候蓋的高 : 照理說離捷運站比較近的 應該要給他蓋高一點的說 台北縣的都市計畫在86年8月15日開始實施全面容積管制 在此之前拿到的舊建照一律依照一個公式來算最高可蓋的高度 基地面前路寬(m)X3.5+6(m) 所以只要建照拿得早 就有能出現這種高層建築 至於86.08.15以後的建照 就要遵循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所規定的容率來蓋了 中和住宅區300% 商業區440% : 另外講到都市更新 在台北縣的衛星都市 : 像中永和新店 這些有捷運站的地方 應該住宅需求量很高 : 為什麼不讓都市更新加快 不然捷運站附近都是一堆五樓的公寓... : 我覺得應該就大幅放寬容積限制 提供誘因讓建商加速都市更新 台北縣捷運站周圍的容積率已經非常高了 依照86.08.15發布的板橋等17處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十四點規定 捷運站周邊500m的各式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基準容積率的100% 各式獎勵包括停獎 容移 開放空間獎勵 都市更新獎勵根據都市更新條例是外加的 修法前是基準容積的50% 修法後我忘了 所以換算一下 新埔站500m範圍內商業區辦個都市更新再加各種獎勵 最高容積率可以達到880%+220% 我想內政部都委會的每個委員看到這種容積率應該都是非常驚嚇的 都市更新不能只鼓勵建商讓他們賺更多 高容積下所犧牲的環境品質 我想台北縣主要都市的縣民應該都嚐到這個苦果了... : 譬如說像現在在板橋新埔站蓋的新巨蛋這種高度 就還OK 新巨蛋拿的是舊建照 : 當然是能像香港那種高度也不錯啦 : 畢竟每坪多花一些錢買靠近捷運住宅的人 我想應該都會坐捷運通勤 : 這樣增加大眾運輸的使用率 而且對當地交通衝擊也比較小 : 希望大家能夠多討論看看 ^^ TOD除了高度混合集中的土地使用外 還有一個人性步行空間的要素 要達到這個目標 我想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 因為我對那些五層樓加上頂樓鐵皮屋加蓋的公寓很反感 : 更是都市景觀的殺手 如新版特區雖然樓都蓋很高 很漂亮 : 但是隔一條文化路結果都是一堆公寓 反差超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9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