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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報章雜誌討論縣市合併的問題 有人也再討論未來台北縣市、台中縣市、高雄縣市合併之後 的各區是否為各市的"派駐機關(首長為上級機關任命)" 或"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為各地方的公民選舉產生)" 有人知道 柏林、漢城、巴黎、倫敦、紐約、洛杉磯 這些大都市的各區首長是如何產生的嗎?? (類似高雄市三民區、台北市信義區...為大都市的次級機關) 麻煩各位高手替小弟解決疑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213.206
rw0226:台北縣究竟是獨立升格還是合併啊? 05/27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