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是城市邦 地位跟其他德國其他邦等同
德國也只有三個城市邦(柏林 漢堡 布萊梅) 皆是因為歷史因素所設立
就我所知道的 柏林邦政府 原有21個區 2001年後 整併為12個區
同時 柏林沒有區公所這東西 只有區自治議會
同時 自治議會議員是由區內公民所召開的區大會會議所選舉產生
至於區長 則是由代表該地的參議員所任 同時各區區長會在柏林邦參議院內
組成一個區長會議的機制 負責向柏林邦政府提供各項關於對邦內事務的建議
以上 如果有錯 煩請糾正一下 生活過的地方 竟然了解不多 抱歉
※ 引述《dine (期末考博鬥ing)》之銘言:
: 最近很多報章雜誌討論縣市合併的問題
: 有人也再討論未來台北縣市、台中縣市、高雄縣市合併之後
: 的各區是否為各市的"派駐機關(首長為上級機關任命)"
: 或"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為各地方的公民選舉產生)"
: 有人知道
: 柏林、漢城、巴黎、倫敦、紐約、洛杉磯
: 這些大都市的各區首長是如何產生的嗎??
: (類似高雄市三民區、台北市信義區...為大都市的次級機關)
: 麻煩各位高手替小弟解決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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