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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olicy 看板] 作者: tailang (大郎) 看板: Policy 標題: [問題] 縣市升格,會不會剝削原來山地鄉的自治權? 時間: Fri Jun 26 16:12:22 2009 我很好奇 這一波的縣市升格,會不會剝削原來山地鄉的自治權? 我想大家有些人可能不知道 地制法裡面,原有個很好的保障弱勢原住民條文 那就是"原住民鄉長必須民選,且由原住民擔任之"(原文是不是降子懶的查) 這樣至少保障了原住民在自己的原鄉傳統地域中,有自己的地方自治權 現在 北縣若真的變成新北市,那烏來鄉長就要變成官派的烏來區長了 同理,台中的和平鄉變成和平區 還有高雄的那瑪夏、桃源、茂林 總計有五個原住民鄉鎮的原住民,將可能因此喪失他們傳統地域下的自治權 因為目前地制法中,官派的區長,根本沒規定一定要由當地(原)住民擔任之啊? (就連漢人區域,也一樣沒規定須由當地住民為區長) 目前只有說"區長由市長指派,為事務官" 也就是區長必須是公務員,只要你有公務員身分,市長可以派任何人去當區長 連原住民鄉變成原住民區後, 按目前法條,似乎當地原住民自治權力將嚴重地被剝削消失了。 所以我好奇 還是立法院有在研擬升格後的相關保障原住民在自己傳統地域中自治的條款嗎? ※ 編輯: tailang 來自: 220.137.81.42 (06/26 16:14)
houkoferng:此問題都市計畫版應該有更多高手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06/26 17:32
tailang:謝謝,我轉吧 06/26 21: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31.94
geesegeese:附帶決議 原住民鄉改制之區長需為原住民公務員出任 06/26 22:09
geesegeese:未來會不會明文化 或在行政區劃法直接劃定自治區 未定 06/26 22:10
ilove10:應該會修地制法 06/26 22:11
tailang:謝謝一樓回應,這樣規定真不錯,雖然我不是原住民^^ 06/26 22:15
tailang:請問三樓,立法院真的有打算近期內要再修地制法嗎? 06/26 22:15
tailang:您的消息來源是???? 06/26 22:16
eslite12:這樣規定真不錯? 那職等是在定假的嘛? 06/26 23:03
geesegeese:其實地方自治的「眉角」多數人還是看表面啦 其實頗專業 06/26 23:41
geesegeese:附記:立院的附帶決議僅對內政部有實質拘束力 對地方無 06/26 23:42
geesegeese:鄉鎮市層級的地方自治是本次升格大戲的最大輸家 06/26 23:43
geesegeese:再其次才是縣市層級,區自治如不實施 直轄市超爽 06/26 23:45
geesegeese:不論是大區域劃分 還是二級地方政府 都符合 可稱「王」 06/26 23:47
geesegeese: 訂正:二級政府 06/26 23:48
eslite12:我怎覺得如果這次照馬英九想的玩 鄉鎮市其實賺更大 06/27 00:03
geesegeese:看是延任一年是賺到 但是成為直轄市下就只能變區了 06/27 01:17
seeback:誠品大指的是直轄市下的鄉鎮市還是指一般縣市下的鄉鎮市? 06/27 08:24
vmgvu:台灣根本沒有國外那種"自治地區"的客觀環境條件。 06/27 10:39
vmgvu:論環境,山地鄉並非那麼封閉。論人文,山地鄉也沒那麼獨特。 06/27 10:41
eslite12:我指的是你假如在鄉鎮市當公務員或民代 你會賺更大 06/27 16:00
eslite12:當然人民死最慘的是市中心跟偏遠地區 不上不下的地方小賺 06/27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