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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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由縣市升格看國土規劃
時間Tue Jun 30 01:09:19 2009
※ 引述《bill1982 (bill1982)》之銘言:
: 今天升格議題變成一場大拜拜
: 只能說是執政者沒魄力的表徵
: 最早只是規劃台中縣市合併升格
: 怕反彈才又改成甚麼由下往上,不主動由上往下
: 結果弄得每個地方都要搶升格
: 但國土規劃本就是中央權責,何來由下往上
: 再來就是為甚麼要搶升格
: 還不因為統籌分配款分配極度不公平
: 如果今天分配的不要這麼不公平
: 或許搶升格的聲音會小一點
: 這才是實質上的公平和平等
我覺得爭不停是為了錢是對的 但,回到我前篇說的 並不是給錢給的「不公平」
而是「我要錢」
如果單純是為了現行直轄市分43%的話 那在中市升格 、 北縣升格後
尤其在 高雄縣、台中縣也被包進來後、眾料基降也會納入後
在四五月的時候 南縣市怎麼算 再踏進來分這43%好像都太傻了吧?
其實別的不說,光是台北縣就為了自己升格後 三市(那時候只有北北高)齊分43%
可能有賠沒賺 就提出自己版本的修政案
後來台中縣也是爭過
但,壞就壞在
後來中央給了承諾再撥錢出來,確保北縣、中縣「不會比以前少」
其實就是在這樣有恃無恐的情況下 大家才去擠這個43%窄門的
更何況
不論如何,其實早在前政府時期 (07年九月底) 政院就有通過新版財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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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財劃法修正 除北市外 各縣市都可增加
2007/09/26 19:34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26日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進行大幅度的結構性調整,
如以97年度預算數估算,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將較目前增加880億元,其他稅收劃分
調整一般性補助款增減,則將使地方整體收入增加超過300億元,在劃一直轄市及縣市
分配基礎後,除台北市外,其餘各縣市可支配稅款都可增加。
行政院今天通過財劃法修正草案,將於近日內送請立法院審議,由於財劃法修正案被列
為優先法案,行政院長張俊雄也指示,應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儘早完成立法
程序。
現行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方式,是北、高兩直轄市分配43%,其他23縣市分配39%,
12%直接分配給鄉鎮市,中央保留6%做為特別統籌之用,
在草案修正後,現行比例將全數取消,改列新的計算公式。
財政部國庫署也表示,此次財劃法修正草案有多項結構性調整,修正幅度為歷年之最,
其中,在稅課收入方面,修正後將把現行遺產及贈與稅、土地增值稅直轄市及縣市分配
基礎不一致部分,改採相同基礎。
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制度方面,除大幅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外,
將以
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採取劃一公式分配,並落實「只增不減」原則,
公式除主要考量財政能力,也就是按各地方政府基準財政收支差短情形分配外,
另適度兼顧財政努力。在鄉、鎮、市部分,未來將改由縣訂定分配公式,並維持由
中央按月撥付等配套規範。
在財劃法修正後,以97年度預算數估算,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將約 2800億元,
較目前增加880億元,併同其他稅收劃分調整及一般性補助款增減影響,地方整體
收入增加超過300億元。
財政部表示,此次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已劃一直轄市及縣市在稅課收入及一般性補助款
的分配基礎,且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制度方面,以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
將可因應縣市爭取升格直轄市後對財政調整制度所造成影響,確保直轄市、縣(市)及
鄉(鎮、市)財源只增不減,除台北市以外,各縣市財源均應可有所增加。
http://www.ettoday.com/2007/09/26/301-2163257.htm
ettoday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9/27 06:24 AM 回應
地方自有財源 增至72%【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08.06.05 02:53 am
財政部與25縣市已達成財政收支劃分法重大修正共識,中央決定釋出10%所得稅收,
做為地方統籌分配款,包括財政狀況最好的台北市在內,各縣市一年將因此增加5億
到261億元不等財源,地方政府自有財源比率,從平均50%提高到72.5%。
財政部舉例,過去地方政府每100元收入中,可支配者只有50 元,現在則增為72.5元。
也因為中央釋出所得稅收,落實錢權下放原則,地方政府未來將增加部分事務費負擔,
例如準直轄市台北縣,未來將負擔健保費等支出,中央不再提供補助。包括台北縣長
周錫瑋、台北市長郝龍斌與高雄市副市長邱太三均表肯定。
昨(4)日是新政府上任後,中央與地方縣市首次面對面溝通財劃法修正案,財政部次長
劉燈城說,財政部將儘快向行政院報告後,推動法案完成修法,自明(98)年預算編列
開始即可適用。
新版財劃法決定擴大統籌款規模,但減少一般性補助款,實現馬蕭錢權下放的政見。
中央每年將提供10%的所得稅收,以97年為例,統籌款大餅將增加711億元。
加上原本列入統籌款的營業稅收2,466億元,以及菸酒稅402億元,總計統籌款規模會
由原先規劃的2,800億元,增加至3,579億元。
除了統籌款之外,財政部也調整一般補助款的範圍,以97年一般性補助款共計1,314億元
為例,新版補助法將部分補助款來源改移列統籌款,補助款金額將下降為875億元。
劉燈城說,總合統籌款與一般補助款後,地方政府的自有財源將從目前的3,602億元擴增
為4,564億元,淨增加963億元。
各縣市獲配中央統籌稅款未來改採透明的公式入法,總計3,579億元統籌款中的90%,
其中85%按地方基準財政收支差短計算後,如有剩餘再按財政努力分配;其餘15%按地方
面積、人口等基本建設需求分配。3,579億元的另外10%則做為調節款,包括4%的
財政調節款,以及6%的既有財源保障款。
這個部落格作者是 陳朝建,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暨研究所助理教授
可以看它這篇
http://ppt.cc/AQIE
or
http://blog.sina.com.tw/macotochen/article.php?pbgid=423&entryid=8830
&comopen=1
#mycomment
原po好像以為政院是現在才想到要修財劃法 你認為這才是治根
如果根本問題真的在這,那其實根本沒問題 -- 兩年前就說要修財劃法了
關於財劃法新聞大出的時候就是 07年九月那時候政院大修
上面新聞提到劉兆玄說「錢權下放」是他們的政見
其實那根本是政院的共識;早在07年九月就有新聞講到:
行政院長張俊雄指出,這次修法重點包括「錢權同時下放」、「地方實質財源增加」、
「直轄市及縣市財源只增不減」、「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四個政策方向。
換言之就是內政部官僚的意思,誰當老闆就請他照稿唸
-- 也就是,不但兩年前就要修 還是朝野共識 問題在哪?
我記得當時有新聞提到會採用 人口 為主 再用「增稅能力」作調整
不過現在找不到它了
換言之,大家早就知道會修法調整統籌分配款了
或者說,這個法一直沒送修(或有送、沒過 我不清楚) 其實根本就是被大家擋下
搶升直轄市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不公平」
而是「我先搶再說」 -- 看我是搶到、沒搶到 再來談怎麼修叫「公平」
用人口分配就公平了嗎? 將來不會再嗆不公平嗎? 我才不信咧~~
現在北北基中中南南高高 全都成了直轄市的一部份
政院倒打一耙 再提要送修財劃法用人口分 倒時候看他們怎麼把話反過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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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舟簑翁,獨釣江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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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vmgvu:其實用人口分錢是公平的,但公平≠合理。就如同家裡6口人, 06/30 01:33
→ vmgvu:把賺來的錢分6等份給爺奶爸媽子女,是公平,但絕對難合理... 06/30 01:34
推 seeback:只能說接下來立法院有得吵了XD 06/30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