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lang (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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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縣市合併雜音? 基層民代要求再選一次
時間Fri Jul 10 12:35:04 2009
更新日期:2009/07/10 04:09 〔記者張瑞楨/中縣報導〕縣市合併出現雜音?中華民國
鄉鎮市民代表會聯合總會發起連署,擬向總統府等陳情,要求「鄉鎮市應延續現行體制至
一百零三年」,亦即鄉鎮市長與鄉鎮市民代表選舉還要再辦一次、任期四年,否則可能「
引發另一波地方政治風暴」。
陳情書預定呈交總統府、行政院、內政部與國、民兩黨中央。
內容指出,縣市合併案中,未明定鄉鎮市代表會的存廢,造成人心惶惶、反彈聲浪加大,
主政者應深思整併案的順利遂行。
陳情書認為,縣市合併草率且由少數人決定,未詢問基層民代與人民的意見,失去台灣實
施六十年民主政治的真諦,許多市區與鄉鎮文化不同,合併後,鄉村地區民眾的權益將被
抹殺,鄉鎮市應延續現行體制至民國一百零三年。
陳情書建議,為化解縣市合併後鄉鎮市長與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停辦的政治危機,應修改地
方制度法第八十七條,將現行法條改為縣市單獨或合併升格直轄市後,應再辦理一次鄉鎮
市民代表與鄉鎮市長選舉,任期四年,才能調和縣市合併初期衍生的政治衝突,以及民眾
不適應的問題。
陳情書強調,如果中央未依上述建議修改地制法,民國九十九年不具民意正當性的官派鄉
鎮市長就任,若被民眾要求下台,或鄉鎮市民代表會拒絕審議鄉鎮市公所的預算案,恐引
發另一波政治風暴。
1.新聞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10/78/1mswv.html
2.心得/評論:
唉唉,地方樁腳,得罪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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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75.247
→ geesegeese:放心~絕對不會有官派鄉鎮市長的..因為是官派「區」長 07/10 12:50
→ geesegeese:直轄市或省轄市 底下只能設「區」 不會有鄉鎮市的 07/10 12:50
→ ji394xu3:地方制度某種程度上本來就應該是"少數人決定"...搞什麼由 07/10 15:34
→ ji394xu3:下而上的改制制度只是增加混亂而已... 07/10 15:34
推 rw0226:既然是「市」,就不應該把權力下放給地方 07/10 20:23
推 tsiong:鄉鎮市選舉是執政黨命根子 說不定以後生出區長區代表選舉來 07/10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