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atist (Keep walking)
看板Urban_Plan
標題Re: [問題] 容積移轉
時間Wed Nov 4 13:57:33 2009
你講的應該是台北市,因為只有台北市在限制15米以下的不能做容移
將來要看台北市政府要不要放行囉,看起來是不會,因為台北市是愈管愈嚴
建商做這種事情有沒有得我不知道,但是想出這個辦法的人肯定是沒有德的
這只是政府異想天開,用不存在的東西去變出來當做補償,反正是開別人跟後代子孫的
福利,跟自己沒關係
建商買到的的容積跟他要賣多少錢一坪惟一的關係就是他不會做虧本生意,除此之外
這根本是兩件事,他買得愈便宜沒有規定要賣得愈便宜。更何況土地交易根本也沒有
登載實際交易價格,頂多知道他是用公告現值在計算容積的基礎而已。
現在的情況是,不能用的道路地價格無人問津,可以移轉的價格會因為量愈來愈少而水漲
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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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flptt (麥坤)》之銘言:
: 最近聽說道路用地(15米以上)可作容積移轉很熱
: 讓建商替政府省下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困難
: 建商又可增加建築面積多賣幾戶
: 一舉數得!
: 請問15米以下道路用地
: 不久將來是否也比照辦理?
: 又建商所提供的道路地價格和他所蓋建案的售價要如何取得公平?辦法為何?
: 因為若買公告便宜的公設地可多移轉出30%的面積任誰都會這樣做,但事實為何?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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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種人類愛之中,
愛情的短命是惡命昭彰的。
但,它偏偏喜歡做天長地久的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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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14.57
推 hsing829:TDR真是毒藥..在台灣簡直像開外掛 11/15 12:35
推 killwhite:我們應該正名為建物改建.. 11/17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