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Urban_Pl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回應oo大: 關於回饋,這又是都市計畫的一筆爛賬。 首先談談您提到的北捷通車後周邊居民的回饋,事實上有個「工程受益費徵收 條例」,房地產位在政府的建築、改良工程(例如興築或修繕道路、橋樑、溝 渠、堤防、疏濬水道等水陸工程)之受益範圍內,則依受益者付費之原則必須 繳受益費。但目前已停徵工程受益費。 確實還有土地增值稅、房屋稅跟地價稅這三個稅目,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現值 是會跟著周邊的公共建設調漲的。所以,事實上周邊居民也因此會多負擔一些 稅,這應該是一種合理的回饋。但我必須說土增稅這個稅目所回收的稅額與房 地產增值仍不成比例(公告現值與市場價格脫節已久)。 雖然我現在服務的公司一樣擁有大量的資產,但我仍認為對財團課以工程受益 費仍有其必要,主要的原因在於「受益者付費」,而且以目前政府財政拮据, 實在很難再負擔這些動不動以十億甚至百億計的公共建設,如果技術上能適當 的將部分成本攤給直接受益的少數地主,應屬合理。 最後談談獎勵機制,抱歉我並沒有仔細研讀過航空城的獎勵機制,但以過去研 究自由貿易區的經驗,其稅費優惠應該包括了對或貨物(關稅)、對經營者( 房屋稅、地價稅、營所稅)及對人才(綜所稅)的減免,個人基本上贊成這種 獎勵機制。但稅費減免只能作為吸引人、貨、廠商的誘因,而非長期經營的手 段;長期經營還是需要靠設施的改善及效率的提升,如機場運能的擴充,通關 手續的減免與時間縮短等。 -- 別忘了這些「共襄盛舉」的財團,已經在資本利得(股價、出售房屋/土地) 上賺了一筆,這是靠公部門投入經費建設所致,但收回來的稅跟財團的營收根 本不成比例。 當年參與新市鎮的建商,難道沒有考慮到政策風險?總不能把這些風險要求政 府承擔?這應該視為企業的經營風險,而由企業自行認列虧損並反映在營所稅 當中,事實上也獲得了部分的補償。 公共建設的目的是在創造「全體」社會的最大價值,如果這個「全體」只是一 小部分人,那公共建設的正當性就有必要探討。如果探討後仍認為建設有正當 性,那就有必要在技術上回收一小部分人所獲得的超額利潤,因為這是這個社 會出錢(公部門預算)為他們成就的。 一個政策的失敗,最大的受害者是全體國民,因為建設經費是來自於我們繳的 稅金;但一個政策的成功,受益者通常不會是全體國民,例如北捷改善了台北 的交通,受益者或許可以算得上我這種客居異鄉的南部鄉親,或偶爾來探訪的 親友,但畢竟都還只是少數。更何況航空城這種針對少數產業打造的建設,如 果沒有一個適當的機制來回收少數人的超額利潤,那公共政策的公平性何在? 我支持航空城這種可能可以改善台灣產業環境的政策,但政策除了效率面,公 平性更需要妥為探討,台灣逐漸拉大的城鄉差距,資源分配不公實難辭其咎。 ※ 編輯: coalar 來自: 118.166.245.123 (12/13 15:26)
ezpaper:請參考國父漲價歸公的理論 你想的國父早就想到了 12/13 22:52
ezpaper:只是台灣僅有做到一丁點而已 ex.增值稅 12/13 22:54
coalar:多謝指教,國父提出的是個理想,我這篇討論的是落實的機制 12/13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