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ziwu:基本上你犯了很大的邏輯問題...1一個人只能都住同一個地方? 12/20 06:57
→ sziwu:顯然不是,君不見有人1~5工作在台北,6日到另一住所渡假去? 12/20 06:58
→ sziwu:2 租屋或買屋->端看個人喜好與評估...基本上不能要求民眾只 12/20 06:59
→ sziwu:能買一間,其它地方的房屋需求卻只準他用租... 12/20 07:00
→ sziwu:3 自己出錢買房登記在父母名下?@@ 瘋了嗎?將來父母歸西之後 12/20 07:01
→ sziwu:還要多付一筆稅金耶!你說登記在太太名下?那還不是要老公去貸 12/20 07:02
→ sziwu:款,太太如果沒有一定的工作條件,根本無法取得銀行貸款... 12/20 07:03
→ sziwu:簡單說你一直把"個人買第2屋"這件事視為無惡不赦且一定就是 12/20 07:04
→ sziwu:準備會用來炒樓的想法已經是預設立場到....誇張的地步。 12/20 07:04
→ sziwu:而且"不動產"本來就可視為"投資保值之標的",這個概念就算你 12/20 07:07
→ sziwu:到了中國也是一樣的,更何況是資本主義的社會地方... 12/20 07:07
→ sziwu:最後,要解決過多投機客炒樓還是要回到根本問題去解決,方法 12/20 07:21
→ sziwu:在過去已經實施過也有成效,那就是針對特定地區的信用貸款作 12/20 07:22
→ sziwu:更大的管制,因為只有特定地區/時間才會有炒樓價值,而不應 12/20 07:24
→ sziwu:該單純只是預設立場之後就不準所有人去買第2屋... 12/20 07:25
→ sziwu:針對"特定地區"-> ex.都會區。鄉下一般投機客是不會去的.. 12/20 07:48
推 oodh:我相信stratist有不止五條內褲,我也猜想你不是喜歡把它們全 12/20 07:55
推 oodh:穿在身上才買這麼多的 原po要不要想想你幹嘛有這些內褲? 12/20 07:58
→ oodh:為了爭贏寫出「穿五條內褲」這種不合常理的例子 並無助於討論 12/20 08:00
推 coalar:標題是房子,推文居然聊到內褲,真是高見啊~ 12/20 09:49
→ coalar:內褲是消費財,房屋是資本財,性質差異甚大,如何相提並論 12/20 09:52
推 oodh:s大希望人們買方是為了消費(使用、住)而不是儲存資本 12/20 17:03
→ oodh:他認為一個人只需要消費一間房 我舉內褲為例 一個人不需要為 12/20 17:04
→ oodh:了投資就會有消費第二件的需求 舉消費財才是恰當的例子 12/20 17:06
推 xainbo:==============請愛用回文================ 內褲何辜=_= 12/21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