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inbo (Ab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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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一品苑案糾正北市 監委:無中生有5億利益
時間Thu Jan 7 11:00:17 2010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lukqwertyuio (縱使相逢應不識)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一品苑案糾正北市 監委:無中生有5億利益
時間: Thu Jan 7 04:47:35 2010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202+132010010601583,00.html
監委調查台北市政府審查元大「一品苑」建案的停車位獎勵申請案辦理過程有疏失,今天
糾正台北市政府。監委馬以工指出,此案無中生有、不該核可卻核可的利益達新台幣5至6
億元。
北市府發言人趙心屏表示,尊重監院決議。由於「一品苑」所獲的停獎面積約
558.1坪,以當時市價計算,得利約新台幣5億元,北市府會同內政部研究如何追討此筆不
當得利。在相關爭議釐清前,市府將暫時停發「一品苑」建案的使用執照。
監委調查發現,國防部、國家安全局與總統府三方長期對國家元首寓所維安輕忽草
率,缺乏長期規劃,而且對周邊建築發展疏於注意。監委要求查明責任,並將函請總統府
、國安局、國防部、財政部檢討改進。
「一品苑」建案高達23層,影響總統官邸中興寓所維安,監委調查此案過程發現台
北市政府有疏失,監察院下午通過監委馬以工、林鉅鋃、陳永祥提案,糾正北市府。
馬以工指出,台北市都發局在民國95年2月23日召開都市設計審議會議,會議中包括
交通局、停管處、建管處代表發言都認為「不宜」給一品苑停車獎勵。會議結論雖然不贊
成「一品苑」申請停車獎勵,但同時以目前法令沒有禁止停獎申請為由,把最終同意權推
給台北市政府首長,沒有堅持專業立場,讓都審會議形同虛設。
馬以工說,同年5月,當時北市副秘書長范良銹奉副市長陳裕璋指示,召開協調會議
,還邀建商出席表達意見,會議結論是有條件同意。會議專案簽報市長核定,同年6月29日
,由陳裕璋代行同意此案適用停車獎勵要點。
馬以工指出,「一品苑」基地1000坪,若蓋滿法定容積,不過是8層樓,但陸續計入
購入容積、停獎容積、增加公設、增加屋突等,最後建成樓高達23層,造成維安困擾,都
是因為台北市不當核定停獎車位所致。其中無中生有、不該核可卻核可的利益達5到6億元
。
陳永祥表示,相關官員被約詢時都聲稱是依法行政,但民國90年間台北市政府就有
頒訂行政規則指大眾捷運場站周邊地區,不宜適用停車獎勵要點。
馬以工指出,將請台北市政府自行議處相關違失官員,並函復監察院;如果監院不
滿意市府處理方式,不排除有後續處理方式。
陳永祥說,約詢台北市長郝龍斌時,郝龍斌也曾表示「知道怎麼做了」,現在就看
市府怎麼做。9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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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到處知何似? 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複計東西。
老僧已死成新塔, 壞壁無由見舊題。往日崎嶇君知否?路長人困蹇驢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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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6.91.94.88
刪除推文。
容積獎勵和移轉的問題。
※ 編輯: xainbo 來自: 118.233.152.42 (01/07 11:00)
推 stratist:政府不能這樣搞吧,明明是自己下的行政處分,怎麼可以收 01/08 11:56
推 stratist:除非有證據元大給錢有人收錢啊 01/08 13:55
→ NCUyee:反正怎樣查都不會跟馬前大市長有關係 關阿扁就好啦 01/09 22:33
推 USPX:問題是這個行政處分有問題啊! 這不就是監察院糾正文所提嗎? 01/19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