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inbo (Ab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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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我的臺灣行政區劃量化調整之評估 - 參뜠…
時間Wed Mar 3 15:56:27 2010
針對「縣市合併」這個議題,我提出一點點,關乎「規劃」的看法。
(每次談到這議題,不少人都跳跳虎上身,針刺到腳會痛的)
一、地方自治體合併,關乎都市發展的整合
簡單說,就是兩方的發展計畫,要如何去整合、擺平、協調、輸送。
以台中而言,這是派系問題,本來台中市自己鬥個張派賴派就好
現在台中縣的紅派黑派也要涉入,山海屯超級大混戰。
四個湊在一起打麻將,贏的人出來擬發展計畫嗎?
(其他變成台中港的消波塊?)
再來說說台南,這就成了發展核心的問題。本來南市和新營
各自有各自的發展中心,現在湊在一起,新營怎麼辦?
新營那些地主(通常是民代)都急著跳腳了,都要哭哭了。
喔,另外,高雄的三山勢力被高雄市介入,鳳山+高市
岡山和旗山會否被排除在發展核心呢?
都市被視為有機體,多個有機體撞在一起,自然會有超越原先狀態的發展
如何在保留和創新之間取得平衡,這就是合併之後首先要面對的問題。
二、土地使用管制整合 (土地使用計畫)
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聯合都市計畫?擴大都市計畫?
高市幾乎整個市是一個都市計畫,高雄縣許多個都市計畫,
兩個碰在一起,是要用哪種方法去銜接都市計畫和土地使用管制呢?
目前中央的概念是「擬定區域計畫」沒錯,就是以縣市為單位
制定區域計畫。(約莫是區域計畫法第五條吧)
擬定縣市區域計畫,直接在一堆都市計畫上面,放一個法令計畫
區域計畫本來被詬病的是沒有執行機關,但如果是縣市層級,那就沒問題了
所以就是變成了 高市區域計畫>高雄市都市計畫+鄉鎮市都市計畫。
大家都很哈日,說說日本的方法。
日本在平成大合併時,將都市計畫「區域區分」成市街化區和市街化調整區
前者可視為城,後者可視為鄉,把都市計畫轉型成城鄉計畫
三、公共設施配置
三大部門計畫的公共設施計畫,有很強烈的在地性質。
光是最重要的「市政府大樓」這點就很有得吵了。
台中市政府大樓幻想了十幾年,還沒蓋出來,躲過這個問題
而且台中市本來就是大台中的中心,問題少了一點點。
台南市政府大樓才蓋好幾年,不可能不用,旁邊又一堆空地
新營要跳腳了,新營的縣政府又小又舊。所以就喊出一個
南科行政中心的口號,交通還不錯,可發展地也算多,人口也在逐漸成長
不過,離台南市有一小段距離,這恐怕回到(一)的問題
這是都市發展整合角力的問題。
如果,設 X區服務中心,不是不行,但是概念會產生問題
亦即某些板友提到的成本問題,這些成本是否必要,值得考慮。
有些公共設施,也實在一的地方有一個就好
如果硬要設兩三個,實在是令人質疑有這麼多蚊子要養嗎?
四、結論與心得
規劃有兩項控制都市發展的利器 1.土地使用管制 2.公共設施(資本)投入
影響這兩項武器使用的則是內功心法 3.都市發展政策
所以,縣市合併直接的問題就是內功心法的調整
不是九陰真經配上九陽神功就能直接變成九九神功
是必要付出一段內功紊亂的時間,調整氣息才能回復基本功力,進而永垂不朽。
在調整真氣的時間,勢必會入魔、發神經
土地使用管制和公共設施資本的問題就很難去掌握和控制
說不定會傷到自己、傷到別人,原則上一定會產生負面影響的
所以,我對於縣市合併之後都市計畫的意見是:
慢慢來,不要急。
P.S. 大陸也有相關的資料,不過參考性不高;韓國亦有,但語言障礙很高。
說不定最近的研究所考試會考出這個東西唷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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