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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負責作特地區申請的事 找了網路上的資料 大多是說如果要提特定區程序如下 鄉公所或是人民或團體申請 (申請書提出) --> 展覽 (居民意見回饋) --> 送xx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 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 可是跟老師討論後又說 應該是只要送到市的都市計畫委員會就可以了 內政部那邊只是核備而已 應該不用審 因為上各大政府網站查不太到相關資料 所以希望知道的大大可以教一下 或是知道哪邊有資料可以查~ 以上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4.172.126
coalar:請問是「特定區計畫」還是「風景特定區計畫」? 04/06 22:59
coalar:特定區計畫由縣(市)(局)政府擬定者,由內政部核定; 04/06 23:05
coalar:其餘請參考都市計畫法第20條 04/06 23:07
coalar:風景特定區計畫則是另有一套系統,請參考發展觀光條例 04/06 23:11
coalar:另外,在精省之後,所有的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都要報部核定 04/06 23:22
coalar:凍省前,鎮及鄉街由省政府核定,送內政部備查 04/06 23:25
coalar:精 (前後不一的動詞暴露我對精(凍)省對這件事的看法) 04/06 23:27
otter1985:是"特定區計畫"不是風景區的 ^^ 都市計劃法第20條我看過 04/07 00:20
otter1985:所以C大的意思 就是還是要送內政部審核就是了? 04/07 00:21
musashiyu:有碰過的特定區計畫和風景特定區計畫都要經部都委會審議 04/07 20:27
coalar:回O大,是的,必須送內政部審核。 04/07 21:05
otter1985:了解了! 非常謝謝大家的解答~~ 04/08 08:27
adbm:藉機一問,若由內政部"必要時"訂定之特定區計畫 04/08 22:51
adbm:依法須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再由內政部核定,那不就自家說的算? 04/08 22:56
arniu:回樓上 內政部自己擬定的 就只要通過部都委審議就可以了 04/09 04:34
arniu:淡海、高雄新市鎮特定區計畫都是這類 但部都委也不算自家拉 04/09 04:36
adbm:原來不必核定(瞭) 但為何內政部自己擬定部都委審議不算自家? 04/12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