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和學者的對外說法是這樣子的(黑暗面我不敢臆測)
已經預期假定國土法草案會通過,所以以後國土計畫會有四種
其中一種叫做縣市國土計畫,然而目前沒有任何一個層級的計畫
可以直接銜接縣市國土計畫,(縣市綜合發展計畫是另外一種概念)
所以,自圓其說的說法,便是落實地方自治精神、發揮地方發展之政策構想
引用區域計畫法第五條,縣市和直轄市政府,得擬定區域計畫
所以要砍掉四大區域計畫,變成各縣市區域計畫,未來銜接縣市國土計畫。
航空城為何採取擬定區域計畫的方式?
請看「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36條」
航空城園區所在之"縣"政府,得依區域計畫法規定,擬定區域計畫~
若循都市計畫程序,則依造都市計畫法~
(這條很怪,指定是"縣"政府,以後不是縣的話,就很尷尬。)
所以,行政院推動縣市直轄市政府擬定區域計畫
並且輔導地方政府擬定區域計畫委員會(反正四大區域計畫大家也都沒再理會了)
據此,以縣市區域計畫,作為未來可能會有的縣市國土計畫之接軌。
PS.有一點可能需要釐清,但我還不確定
桃園縣區域計畫,應該是包含大部分的桃園縣地區
又或是僅有航空城地區呢?可能要查一下。
※ 引述《diorabbit (兔子~)》之銘言:
: 想請問版上前輩
: 擬定區域計畫似乎是比較少聽到的規劃方式 (太上位?)
: 為何桃園航空城要採取擬定區域計畫的方式?
: 而非僅採取變更成特定專用區或 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方式?
: 我想到以下幾點原因:
: 1.為整合計畫範圍內五個都計與其它非都市土地,作一統整運用
: 2.桃園航空城為總統政見之一,層級應拉高
: 不確定是否為上述原因
: 或是有其他原因 還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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