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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和學者的對外說法是這樣子的(黑暗面我不敢臆測) 已經預期假定國土法草案會通過,所以以後國土計畫會有四種 其中一種叫做縣市國土計畫,然而目前沒有任何一個層級的計畫 可以直接銜接縣市國土計畫,(縣市綜合發展計畫是另外一種概念) 所以,自圓其說的說法,便是落實地方自治精神、發揮地方發展之政策構想 引用區域計畫法第五條,縣市和直轄市政府,得擬定區域計畫 所以要砍掉四大區域計畫,變成各縣市區域計畫,未來銜接縣市國土計畫。 航空城為何採取擬定區域計畫的方式? 請看「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36條」 航空城園區所在之"縣"政府,得依區域計畫法規定,擬定區域計畫~ 若循都市計畫程序,則依造都市計畫法~ (這條很怪,指定是"縣"政府,以後不是縣的話,就很尷尬。) 所以,行政院推動縣市直轄市政府擬定區域計畫 並且輔導地方政府擬定區域計畫委員會(反正四大區域計畫大家也都沒再理會了) 據此,以縣市區域計畫,作為未來可能會有的縣市國土計畫之接軌。 PS.有一點可能需要釐清,但我還不確定 桃園縣區域計畫,應該是包含大部分的桃園縣地區 又或是僅有航空城地區呢?可能要查一下。 ※ 引述《diorabbit (兔子~)》之銘言: : 想請問版上前輩 : 擬定區域計畫似乎是比較少聽到的規劃方式 (太上位?) : 為何桃園航空城要採取擬定區域計畫的方式? : 而非僅採取變更成特定專用區或 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方式? : 我想到以下幾點原因: : 1.為整合計畫範圍內五個都計與其它非都市土地,作一統整運用 : 2.桃園航空城為總統政見之一,層級應拉高 : 不確定是否為上述原因 : 或是有其他原因 還請不吝指教!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8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