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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35年前移民國外,已無台灣身份且在台灣無任何帳戶資產。但在台灣留有一棟老房子, 該戶屬於空戶,當年只託管給親人乙。現因都更,該屋已超過42年,請問該如何辦理才能 節稅,因初步調查自用的土增稅已超過100萬,一般住宅的土增稅則應納362萬...而房屋 所有權人無台灣籍,亦無其他資產及帳戶。 問題如下: 1.甲有意將該屋直接贈與給親人乙,但該屋當初登記的所有權人為甲妻,如果甲或甲妻都 不想回台處理,房子最後會怎樣? 2.如果甲要直接贈與給親人乙,又該如何辦理,才能最省時又節稅? 3.甲妻跟乙之間如果用限定價格的交易方式買賣,又需實際支付價金,但甲妻或甲都沒有 國內的帳戶,又該如何付款? 可以直接匯到國外嗎? 以上問題應該如何辦理呢?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6.188
stratist:嗯,這裡可以教人家違法嗎? 07/27 18:14
stratist:不過好像也沒那麼嚴重,都更完成之後就可以有稅賦減免 07/27 18:15
stratist:所以至少在更新前不要做移轉的動作,更新之後再做買賣 07/27 18:16
stratist:但是要用買賣移轉,一定要先完稅,這我就不曉得土增稅要 07/27 21:48
stratist:如何避了。 07/27 21:48
stratist:要不要考慮以後用遺產稅?稅率很低 07/27 21:48
richman:可以賣給我,我收 07/29 00:04
fattypuff:1都更有關土地增值稅部份好像可以免稅 08/12 23:29
fattypuff:2土地所有權人是外國籍 好像沒規定不能參與都更吧 08/12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