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alar (捧讀聖經的惡魔)》之銘言:
: 但有一個差異我想提出來討論:
: 在重劃負擔及分配面積方面,市地重劃已經建立一套可以依循的公式,
: 讓公辦或自辦的關係人得以照表操作,但都市更新到目前為止,仍然對
: 共同負擔沒有一套較具有公信力的操作方法,導致建商在這塊有相當大
: 的空間得以發揮,也徒增地主/ 屋主不易信任實施者的分配方案。
: 關於這部分,台北縣政府已經嘗試建立一個標準(臺北縣都市更新權利
: 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審議原則),但更新案最多的台北市
: 卻一直沒有一套標準讓大家參考。
: 雖然說不訂標準會比較有彈性,但對於市場上一片亂象,是不是該有個
: 標準出來終結這場都更的狂熱?
共同負擔的標準台北市早就出來了,其實有問題的部份不在於成本怎麼算(灌單也是有地)
而是餅有多大。由於現在的餅有多大,依法是由實施者委託估價師評估的
這裡才是最為人垢病的地方,自己切的自己選,這樣那裡有公平可言?
尤其現在愈來愈多估價結果被地主質疑,經過爭議處理委由估價公會重新估算
可以差到50%,誤差這樣大的估價怎麼可能讓人安心,還不如去龍山寺筊杯
這不但是原來估價的估價師有責任,當時的審查委員也應該踹共是不是閉著眼睛審查
也戳破什麼權利變換是公平公正的謊言,一件公平公正的事情怎麼會差那麼多
政府面對這個制度性的問題通通推給這是這是法令規定,明明就是行政命令內政部就可
以修改了為什麼不改,這可是都更法令多年修改以來都沒動到的條文,台北市政府也可以
直接跟中央提案反映有這個問題,啊怎麼都在裝死?其中原因值得玩味
最聰明的要學政府公辦更新,明明都應該是權利變換,但是在招標文件跟合約裡面都會要
求權變結果跟合約條件要擇優。鄉親啊,政府自己辦更新都不信要自己談了,你還要傻傻
相信這套爛制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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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種人類愛之中,
愛情的短命是惡命昭彰的。
但,它偏偏喜歡做天長地久的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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