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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不方便論述~ 所以回文提出個人意見~供大家討論 :)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olicy 看板 #1Cl64AOu ] :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Policy : 標題: Re: [政策] 政治考量下的都市更新 : 時間: Mon Oct 18 23:00:21 2010 : doublechiu:重點是這到底有沒有導致論述的不合理或結論錯誤 : 有啊 : 這篇文章不重要的部份,比如說 : 「虛張聲勢」、「虛晃一招」、「敷衍了事」、「打假球」 : 和 : 無比的「粗糙」、「草率」、「任意」、以及「專斷」 : 都只是在表達他個人對政治人物的好惡,這些我們姑且不論 : 最重要的論述部份幾乎都利用文字討論的「數數」漏洞在架構完整性 : 基本上和bbs上的討論者沒有什麼差別 : 簡單舉個例子,我說 : 「補助弱勢小學生課外教材,有助於貧富翻轉,乍聽之下很有道理 : 但,政府卻沒告訴大家, : 這會害這些小孩每天要多揹一堆課本上學,有害健康、 : 還會增加壓力、會助長升級主義,害他們有更多單字要背、更多題目要做 : 得利的是誰? 還不是那些參考書商!」 : 大家都會數數吧,補助小學生課外教材,好處只有一個,壞處多多,官商勾結! : 是這樣嗎? : 讓我們來看看作者的文章吧 : 壹、都市更新到底誰得利? : 作者花很大的篇幅講一件大家都知道的事「建商因為有得賺才會參與都更」 : 但,補助教材讓書商得利,就代表對人民沒好處嗎? : 因為他不數,就不存在嗎? : 我不就數了一個嗎? 有利地方發展 : 都更讓建商得利 =?= 都更「只」讓建商得利 : 花很大的篇幅說同一件事,還不忘補一下「但政府不會告訴你」 : 雖然這件事大家明明都知道,卻突然間好像,發現自己被瞞了很久,終於醒悟了呢 這部分文章中所欲討論的應該是指「都更乍看民眾得利 實際卻是建商獲利多」 所強調的並非「建商獲利」這項事實 而是指出雖然民眾參與更新得到新屋住 或許與原房屋樓板面積相當或稍大 但更新後實際計算起來 屋主的土地持分卻可能比更新前的持有土地面積小 是否划算恐怕是對於更新躍躍欲試的民眾所未考量的 : 有利地方發展「也很難確定」嗎? : 許多都更的地區,還剛好都是有人會去抗爭的地區, : 所謂有「往日情懷」的地區多半代表著「今日沒落」 : 都更對當地人的「內需產業」發展是明確而數倍的, : 因為現在都沒幾家店了、樓也都空了 : 基期低,當然成長就大 : 剝皮寮、華山 如果沒有發展起來 武昌街為什麼要跟進? : 貳、都市更新可以抑制房價上漲嗎? : 誒~ 不好意思,好像沒什麼人認為都更會抑止地價上漲的 : 單純因為大家討厭高房價,要把都更推到另一邊的話 : 為什麼不改問「都市更新可以減少失業率嗎?」 然後回答不行 要不要這樣呢? : 參、都市更新可以改善居住環境品質嗎? : 當然可以, : 你看,這裡又在數數了 : 「 而不要求更新地區利害關係人對等增加公共設施 : (如公園綠地、上下水道、防災空間、以及交通設施等)」 : 那,電梯,地下停車位,新建築法規對防火、耐震要求,節能設計 : 這些不但數起來比較多,實際上也才是住戶需要的 : 更重要的是,「這些也才對住戶有利」啊 : 作者寫的東西數量多卻似是而非 : 都更的土地都是向原住戶收集來、也都將賣給新住戶 : 要「增加公園綠地」 這個地從哪來? : 把你家的地拿一塊出來當公園,讓你住小一點,這叫「增加生活品質」嗎? : 然後我也不知道原來都更工程還有權挖下水道,和 設計「交通設施」啊 : 把你對城市的需求全都要都更案像健達出奇蛋一次滿足, : 不能? 那,都更也沒能提升什麼生活品質嘛 : 又, : 把你家拿一塊地出來當公園,結果不住小一點,就要蓋高一點 : -- 增加容積率、官商勾結 : 把你家的一塊地拿出來,樓蓋好了賣給新住戶 -- 高公設比,灌水 : 那我們是要公園好呢? 還是不要公園好呢? : 啊,對了,要建商自己出錢在旁邊收購一塊地作公園,這樣,都更才對大家有益 : …… 就當贖罪吧,誰叫他要有錢嘛 : 是居住面積對住戶重要,是電梯、停車位 對住戶的「生活品質」重要, : 是新建築法規、新結構對住戶的生活品質重要 : 還是,上下水道、公園 對住戶的生活品質重要 這邊應該是o大不清楚文章的本意 所謂的「環境品質」並非指都更案本身 而是指整體都市的環境品質 文章中也說明的很清楚 的確 都更的土地都是向原住戶整合而來 透過都更獎勵提升容積樓板面積 分配與原住戶後後再賣出 然後建商從中獲得利潤 若只考量 原住戶-建商-新住戶 三者利益關係 則這整個架構看似是十分合理 但是對於整體都市 甚至把對象縮小到更新建案的周邊環境而言 由於更新建案的興建 是否將造成周邊環境原有的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下降? 這樣的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下降情形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若建案因更新獎勵提高了原容積的兩倍以上 預期吸引了原住戶兩倍的居民進駐 如此周邊公園綠地、學校、防災空間、交通設施服務水準受到衝擊 要由誰來負責維持這些公共設施的服務水準? 是地方政府嗎? 亦或是獲利最大的建商? 或許更新獎勵中有提及包含部份開放空間、停車空間等項目 但就目前都通檢辦法中按人口數規模所需的公共設施項目 恐非更新條例所列即可滿足 : 至於 : 肆、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合理嗎? : 伍、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都市更新? : 他只是說些堂而皇之的話而已, : 是的,都更要在都計之下 : 台北的都計整體並不成功,就代表台北的都更都是「雜亂無章」而不利於住戶嗎? : 他沒到完美位罷了 : 達則兼善天下,窮則獨善其身 : 沒有從政、沒有捐款,就把自己顧好,關愛自己親友、 : 對社區多放點心思、看新聞、注意政策、關心都更 : 就因為你沒有救世濟民,你的人生就會不及格嗎? 這邊個人亦認為是o大的誤解 所謂「都更要在都計之下」 所指為針對容積管制的概念 目前容積管制主要列於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項目內 而都市更新條例 屬特別法 (感謝biotite板大指正) 其條例中所列容積獎勵 可超越都市計畫所規範之容積限制 此一情形恐將造成計畫歸計畫 更新歸更新 二者之間各做各的 這似乎不該是個好現象 : 要不,都更要在都計之下, 那都計還要在區域計畫之下 這邊應該是o大的筆誤 都市計畫處理的對象與區域計畫截然不同 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二者各有其法令依據所規範 早期區域計畫法尚未發布實施前 區域計畫甚至是列於都市計畫法之內容當中 因此所謂的「都市計畫還要在區域計畫之下」此說法恐非恰當 : 啊,區域計劃要在國土計劃之下吧 : 那在台灣國土計畫完備、啟動之前 是不是,多做多錯呢? : 都更應該配合整體都市計劃,應該減少都市涇流、應該讓人民喜樂 同意o大此項觀點 因此並未違反楊老師文章的論述 然而要讓人民喜樂 對象應並不止於都更的原住戶、新住民及建商 而是需要更大範圍的思考全都市居民的利益 以下恕刪~ 僅個人看法 請多指教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19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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