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inbo (Abbo)
看板Urban_Plan
標題[新聞] 幹譙嬤屋屬違建 恐拆阿嬤難過
時間Mon Jun 20 00:27:03 2011
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106/20110619305947.html
因為關心飆車族安全,常常會在家門前對著車友罵髒話的嘉義幹譙阿嬤,最近心情很低落
,因為阿嬤經營40年的雜貨店,其實是佔用公有林班地,屬於違建,而嘉義縣政府也計畫
要把阿嬤家給拆除,在該地興建景觀台,許多車友知道了阿嬤的情況,都特地上阿婆彎來
為阿嬤打氣!
就是這個熟悉的叫罵聲,讓車友們趨之若鶩,一定要上台三線阿婆彎來討罵,不過這個叫
罵聲,不久後恐怕成為絕響,因為阿嬤的這間店,其實是佔用公有林班地的違建,嘉義縣
政府要求阿嬤,在兩個月內搬離自己住了四十年的家。
阿嬤的臉上如今看不到笑容,因為無依無靠的她,今後不知道該何去何從,跟阿嬤情同祖
孫的的車友們,知道阿嬤的情況,除了在臉書上連署聲援阿嬤,更親自上山來為阿嬤加油
打氣!
車友們同聲一氣,都說阿婆彎就是因為有阿嬤坐鎮,才能夠匯聚這麼多人氣,不解嘉義縣
政府為何要拆阿嬤家,興建景觀台,因為阿嬤不在,大家也都沒有動力再來了,那花了好
幾百萬所搭蓋的景觀台,不就等於白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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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占用林班地是一回事情,但地上物的所有權應屬阿嬤。
只要是不動產,原則上就會有所有權人。
而未登記之地上物的所有權人,原則上就是起造人
故可推定,地權屬林務局,建物所有權應屬阿嬤(或其先生???)。
2. 假若真是占用林班地,但這40年來林務局在做什麼...
另一方面,占用戶如果因為鄉民聲援,所以就地合法,似乎也不對。
所以,林務局應該自己想一個解套方法,而不是強制執行。
3. 把景觀拆掉,重蓋一個景觀,這種故事,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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