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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就都市更新這目的來說我贊成你,贊成要都更的話那要如此好好處理。 只是。就整體社會的好處,放大角度來想的話。 請問,到底有誰跟我解釋過都更為什麼我們社會需要做呢? 社會資源這樣放在營建業,對我們社會其他各種層面來說真的是好嗎? 如果有個有洞見的領導單位告訴我說類似這樣的理由: "2014年我國都市功能,相較競爭對手XX,大環境如何如何, 所以我們有可能缺少住/商/公樓地板面積比例達XX%..." 政府這樣說的話那我當然會支持盡力預測並朝向更好結果的政策。 可是其實不是阿,至少我感覺不是這樣的。 印象應該是這個月吧,有個新聞是路平的。路平進行很多個月了, 新聞說台電台水中華又去挖路。 其實雖然鋪的平平平的路被挖開很心疼,可是要是沒辦法,真的需要用到, 那我也當然會接受。 可是那新聞最後面寫官員說什麼你知道嗎,類似這樣: "我們會立即改善這件事情。現在「開始」就XX區XX里~XX里進行 路平、各道路管線埋設單位的整合資訊..." 我的老天。原來那麼大的路平執行,居然是沒有整合公共管線埋設資訊的嗎!?? 這點真是氣死人了。 好像扯遠了抱歉。 我是真正覺得,目前做都市更新哪裡有什麼了不起的理由? 我猜,就只是財政數字還是經濟數字之類的,甚至只是建管單位的績效而已吧...。 (抱歉,我不專業,真的沒啥根據。但是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那就像我上面提出的懷疑。 我們的社會把資源交給營建業。 法律上設立都更法律、 人權原則上也向營建傾斜(100%..90%..80%..70%..)、 教育也依照這個龐大的資源來叫學生去學建築或設計、 城市發展也放任這些樓地板面積繼續的增加。 那今年的經濟數字漂亮了。所以呢,接下來呢? 真的有"價值"嗎? 所以... 要是說社會是一個身體, 那都更對我來說連西藥都算不上, 只不過是燙傷擦油膏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81.113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7 13:02)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7 13:02)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7 13:03)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7 13:03)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7 13:04)
stratist:這就是政府不敢說但是拚命做的事,政府要都更是為了經濟 06/27 13:52
ldwang:是"投資"的話我贊成阿,為什麼需要不敢說? 06/27 16:47
ldwang:就是,我只感覺他犧牲了階級資源流動公平性,主事單位也沒 06/27 16:50
ldwang:有提供平台來消除資訊不對稱問題。有花錢,但是看不出來 06/27 17:04
ldwang:對現在或是未來到底投資了什麼... 06/27 17:06
dans:一樓鬼扯的 別理他 06/27 17:30
dans:經濟數字又不屬營建署都發局事務 06/27 17:31
ldwang:可不可以順便問一下。請問都發局要都更是為了什麼?? 06/27 18:42
micdibo:2都更是土地開發還是社會公益 值得好好思考 06/27 22:24
lovetweet: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 06/27 22:33
lovetweet: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06/27 22:34
lovetweet:廠商當然是利益為上,不然誰好心去整合受盡住戶臉色 06/27 22:36
lovetweet:老房子沒消防配電老舊違建又多又老舊巷弄小沒停車位 06/27 22:39
stratist:最好我是鬼扯啦,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誰提的,經建會 06/28 00:48
stratist:蘇真慘謝長廷一個54處一個四大金鑽 06/28 00:49
stratist:方案目標:透過都市更新之推動,以提振營建關聯產業發展 06/28 00:50
stratist:提升經濟成長,並帶動地區發展。誰在鬼扯? 06/28 00:50
stratist:十大重點服務業:都市更新 06/28 00:52
stratist:預期效益:政府總投資金額約184億元,若能如期達成預定 06/28 00:52
stratist:目標,預估可帶動民間投入約2,000億元產值(含上下游關聯 06/28 00:53
stratist:性產業),每年提升經濟成長率約0.12%。 06/28 00:53
stratist:2008年行政院公開"呼應"房地產業者振興房市,成立振興房 06/28 00:56
stratist:地產方案,其中包括簡化都市更新辦理程序、加速推動都市 06/28 00:56
stratist:條例修正。 06/28 00:56
stratist:以上都是綠藍兩朝行政院在鬼扯 06/28 00:57
dans:先畫靶再射箭你也信 也是 你都相信公共利益要明確這種鬼話了 06/28 01:01
真要說鬼扯,那就是指我啦 我覺得oodh stratist dans micdibo lovetweet你們說的都有憑有據 沒有道理說任何哪個人是鬼扯這種話 我本來覺得我都是common sence 就別再繼續攪和了 可是...我現在忍不住又有問題了...... 所以dans您的意思就是都發局就只是在做 "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 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就對了。 而做出的成果被政治廣告拿去宣稱是經濟目標。 那說了半天 政府裡面哪個單位應該要對 「都市更新的方案、程序、條例、經費」以及未來「目標達成率」來負責????? 是行政院或是市府團隊、總統府團隊或是立法院囉? 問題是這幾種團隊都不是薪水族 講真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確信他們能夠負責?? 這樣,那我更確信我當然反對80%這種都更規定。 當然是要100%。 照dans你描述的權責,我根本不相信值得把又多一點法益跟部分人權交給政 府去操作。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8 10:35)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8 10:36)
jscorpio:現在市府最討人厭的部分就是說不清楚他們想幹麻 06/28 11:59
xainbo:越來越混亂了.....|||y 06/28 12:56
chewie:要100%的話 都更條例可以廢除了 06/28 13:48
lovetweet:100%直接廢除都更條例也好,少都更行情,中古屋都降價了 06/28 14:38
dans:三十四條之一也可以廢除了 06/29 07:01
dans:雖然土§34-1拿來電學生很好用的 06/29 07:02
stratist:他們不負責你也沒轍,政府也不會換一家來經營 07/01 00:49
stratist:沒本事把全部未達目標的一竿人等全部炒了 07/01 00:49
stratist:如果100%都更條例就要廢除,比起來日本還真是落後國家 07/01 00:50
stratist:人家可沒有什麼多數決,但是我們還要跟日本取經,像話嗎 07/01 00:51
stratist:人家可以花17年開發一個六本木之丘,台灣的建設公司蓋那 07/01 00:51
stratist:種基地連消防車進出都有問題的建案,因為多數決比較好? 07/01 00:52
chewie:台灣很多法律都抄日本的 日本一樣有多數決啦:P 07/01 09:18
chewie:http://goo.gl/PTQ4k 第二条の二-3-四 07/01 09:19
chewie:http://goo.gl/wWdPL 第三十七条-2-二 07/01 09:19
ofender:原PO越講我越看不懂QQ 07/12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