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ratist:這就是政府不敢說但是拚命做的事,政府要都更是為了經濟 06/27 13:52
→ ldwang:是"投資"的話我贊成阿,為什麼需要不敢說? 06/27 16:47
→ ldwang:就是,我只感覺他犧牲了階級資源流動公平性,主事單位也沒 06/27 16:50
→ ldwang:有提供平台來消除資訊不對稱問題。有花錢,但是看不出來 06/27 17:04
→ ldwang:對現在或是未來到底投資了什麼... 06/27 17:06
推 dans:一樓鬼扯的 別理他 06/27 17:30
→ dans:經濟數字又不屬營建署都發局事務 06/27 17:31
→ ldwang:可不可以順便問一下。請問都發局要都更是為了什麼?? 06/27 18:42
推 micdibo:2都更是土地開發還是社會公益 值得好好思考 06/27 22:24
→ lovetweet: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 06/27 22:33
→ lovetweet: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06/27 22:34
→ lovetweet:廠商當然是利益為上,不然誰好心去整合受盡住戶臉色 06/27 22:36
→ lovetweet:老房子沒消防配電老舊違建又多又老舊巷弄小沒停車位 06/27 22:39
推 stratist:最好我是鬼扯啦,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誰提的,經建會 06/28 00:48
→ stratist:蘇真慘謝長廷一個54處一個四大金鑽 06/28 00:49
→ stratist:方案目標:透過都市更新之推動,以提振營建關聯產業發展 06/28 00:50
→ stratist:提升經濟成長,並帶動地區發展。誰在鬼扯? 06/28 00:50
推 stratist:十大重點服務業:都市更新 06/28 00:52
→ stratist:預期效益:政府總投資金額約184億元,若能如期達成預定 06/28 00:52
→ stratist:目標,預估可帶動民間投入約2,000億元產值(含上下游關聯 06/28 00:53
→ stratist:性產業),每年提升經濟成長率約0.12%。 06/28 00:53
推 stratist:2008年行政院公開"呼應"房地產業者振興房市,成立振興房 06/28 00:56
→ stratist:地產方案,其中包括簡化都市更新辦理程序、加速推動都市 06/28 00:56
→ stratist:條例修正。 06/28 00:56
→ stratist:以上都是綠藍兩朝行政院在鬼扯 06/28 00:57
推 dans:先畫靶再射箭你也信 也是 你都相信公共利益要明確這種鬼話了 06/28 01:01
真要說鬼扯,那就是指我啦
我覺得oodh stratist dans micdibo lovetweet你們說的都有憑有據
沒有道理說任何哪個人是鬼扯這種話
我本來覺得我都是common sence
就別再繼續攪和了
可是...我現在忍不住又有問題了......
所以dans您的意思就是都發局就只是在做
"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
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就對了。
而做出的成果被政治廣告拿去宣稱是經濟目標。
那說了半天
政府裡面哪個單位應該要對
「都市更新的方案、程序、條例、經費」以及未來「目標達成率」來負責?????
是行政院或是市府團隊、總統府團隊或是立法院囉?
問題是這幾種團隊都不是薪水族
講真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確信他們能夠負責??
這樣,那我更確信我當然反對80%這種都更規定。
當然是要100%。
照dans你描述的權責,我根本不相信值得把又多一點法益跟部分人權交給政
府去操作。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8 10:35)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8 10:36)
推 jscorpio:現在市府最討人厭的部分就是說不清楚他們想幹麻 06/28 11:59
→ xainbo:越來越混亂了.....|||y 06/28 12:56
→ chewie:要100%的話 都更條例可以廢除了 06/28 13:48
推 lovetweet:100%直接廢除都更條例也好,少都更行情,中古屋都降價了 06/28 14:38
推 dans:三十四條之一也可以廢除了 06/29 07:01
→ dans:雖然土§34-1拿來電學生很好用的 06/29 07:02
推 stratist:他們不負責你也沒轍,政府也不會換一家來經營 07/01 00:49
→ stratist:沒本事把全部未達目標的一竿人等全部炒了 07/01 00:49
→ stratist:如果100%都更條例就要廢除,比起來日本還真是落後國家 07/01 00:50
→ stratist:人家可沒有什麼多數決,但是我們還要跟日本取經,像話嗎 07/01 00:51
→ stratist:人家可以花17年開發一個六本木之丘,台灣的建設公司蓋那 07/01 00:51
→ stratist:種基地連消防車進出都有問題的建案,因為多數決比較好? 07/01 00:52
→ chewie:台灣很多法律都抄日本的 日本一樣有多數決啦:P 07/01 09:18
→ ofender:原PO越講我越看不懂QQ 07/12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