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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是有個公共議題的計畫案需要用到土地,然後徵收人民的私有土地,像是 捷運(公共交通)、合宜住宅(抑制房價)、高科技園區(經濟發展)。 都市更新則是新的法條,大概12歲了,立法的目的是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主導人是任何的阿貓阿狗都可以,只要有地權就可以,當然主要是建設公司,就可 以發起都市更新動作,理由就是剛剛寫過的『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這兩個差別在於,以前要徵收人民的土地要找理由,弄公園開道路什麼的公眾使用 ,太麻煩了,弄個都市更新法,開宗主旨就寫說,你家鄰居想要新房子 (改善居住 環境) 只要形成多數,就可以來硬的叫你把土地交出來。 我想當初文化大革命的紅衛兵不過爾爾。 ps.還兼具炒房功效,台北市政府大力推動都更,先炒房再合宜住宅,如何在資本 主義社會做到皇帝般的奴役人民,郝斌斌是箇中高手。 ※ 引述《samqsam (山)》之銘言: : 最近 在公司常聽到這兩個名詞 : 同事說兩者不同 : 但我聽起來 是一樣的意思 : 就都是政府主導 來做都市更新 : 沒有不同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3.241
yan761031:其實我覺得泛政治性的言論就不必了全台灣的縣市都想都更 08/01 17:18
yan761031:只是目前只有北市 新北做得起來而已 08/01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