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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ratist (Keep walking)》之銘言: : 室內面積*1.4+陽台 : 室內面積=主建物面積=容積(在不考慮其它附屬建物或是公設吃到容積的狀況下) : 陽台=附屬建物(假設沒有雨遮) : 則 : 專有部份*1.43=(室內面積+陽台)*1.43=室內面積*1.43+陽台*1.43>室內面積*1.4+陽台 : 樓上意思是建商在這裡跟你偷坪數 : 以上 : P.S假設陽台設置是室內面積12%,則1.12/0.7=1.6,即本案容積換算產權面積的比例 : 如果要更高那公設比就會再提高,或是用雨遮灌(不過不能登記以後就不行這麼搞了) 最近我家也被建商找上要都更,不過談得確是 建物總面積 * 1.3 = 配得的坪數 「建物總面積」是「陽台+室內面積」嗎?一直覺得有被坑的感覺 我家是新北市中和的老舊公寓,所以 建物總面積 有包括 樓梯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5.223 ※ 編輯: cgcheng 來自: 220.139.15.223 (11/06 15:08)
stratist:是主建物(室內面積)+附屬建物(陽台)+共用部份 11/07 15:04
cgcheng:我家是舊公寓,所以建物總面積指的應該沒有包括公設 11/07 23:21
jingchung:法規上並無「建物總面積」的說法,你應該是問建商他們定 11/08 12:51
jingchung:義的建物總面積指的是那些面積。 11/08 12:52
basta:分得的房屋坪數要用土地乘上容積率來計算,跟現存建物無關 11/11 00:49
kib28242:分得坪數和建物面積也有相關啦,都更完房子變小誰要啊 11/25 23:33
kib28242:只是印象中都市區談的分配坪數是*1.4除非土地持分很低 11/25 23:34
kib28242:或是都更的地方開發價值很低 11/25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