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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gcheng (..)》之銘言: : ※ 引述《stratist (Keep walking)》之銘言: : : 室內面積*1.4+陽台 : : 室內面積=主建物面積=容積(在不考慮其它附屬建物或是公設吃到容積的狀況下) : : 陽台=附屬建物(假設沒有雨遮) : : 則 : : 專有部份*1.43=(室內面積+陽台)*1.43=室內面積*1.43+陽台*1.43>室內面積*1.4+陽台 : : 樓上意思是建商在這裡跟你偷坪數 : : 以上 : : P.S假設陽台設置是室內面積12%,則1.12/0.7=1.6,即本案容積換算產權面積的比例 : : 如果要更高那公設比就會再提高,或是用雨遮灌(不過不能登記以後就不行這麼搞了) : 最近我家也被建商找上要都更,不過談得確是 : 建物總面積 * 1.3 = 配得的坪數 : 「建物總面積」是「陽台+室內面積」嗎?一直覺得有被坑的感覺 : 我家是新北市中和的老舊公寓,所以 建物總面積 有包括 樓梯間? 假設你家目前產權面積是A,公設面積X,公設比10% 則X/A=10%  X=0.1A 故不含公設之面積=A-X = A-0.1A = 0.9A 再假設建商新成屋的公設面積Y,公設比=30% 以室內坪(用0.9A計)不縮水的條件下 則Y/(0.9A+Y)=30%  0.27A+0.3Y=Y  0.27A=0.7Y  Y=0.27/0.7A=0.39A 故最後分得面積應為0.9A+Y = 0.9A+0.39A = 1.29A 以上, 若有誤,請各位版友指教,多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