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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ainbo (Abbo)》之銘言: : 目前的作法是,容積移轉都在私人間移轉,都被建商(財團)收購、販賣 : 搞半天,都在有錢人之間轉來轉去,都給他們賺就好了。 : 如果政府做莊呢?至少可以抽成、可以審查、稍微控制、稍微有些原則 : 那或許,就想像而言,對於政府/社會/建商,都還算有點好處 : ^^^^ 容積移轉畢竟是用購買而非不義之財 並不需要因此攻擊其圖利動機 容積移轉制度最後圖利的的確是有錢人 但如果從建築樓層數之樓高不經濟角度而言 高樓的使用本來就有更高的風險 量化成價值--亦即更高的價值 設定高價商品出售給有錢人本來就是合理的定價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3.208
peter4710032:不義之財與否是太低階的考量了。 03/23 11:55
peter4710032:以人來說,什麼都談錢的社會到底是什麼低級社會。 03/23 11:56
dans:真是受不了... 03/24 13:02
innominate:那當初設立容積率的意義在哪? 03/24 21:06
stratist:不勞而獲,就是不義之財,就算收錢的是政府也一樣,說穿 03/25 01:01
stratist:了想縫想隙就是想要弄些無中生有的東西來撈,想騙誰? 03/25 01:01
stratist:如果這麼做有意義,按照身分證一人發個50、100不是更好 03/25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