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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HtCas9b ] 作者: sonjack (好冷)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北市首件! 公辦都更案完工 時間: Wed Jul 10 10:38:44 2013 1.媒體來源: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93365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台北市首件公辦都更案「第凡內」日前完工,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上午前往視察; 該都更案位於北市羅斯福路6段,更新前原住戶有10戶,更新後增為118戶, 北市府可分回39戶和5間店面,將做為公營出租住宅和托育中心使用。 該案是從95年開始辦理公辦都更以來,第一件完工案例。 張金鶚上午前往視察建地時表示,該案的最大特色,除了是第一件由市府主導完工 的公辦都更案之外,早期也因住戶抗爭,一度受阻,最後動用公權力,由市府執行 代拆的首件案例。不過,台北市的民間都更案,因「文林苑」事件爭議未決,外傳 進度受影響。 都發局指出,當初也有一名住戶拒絕協商,在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認為權利價值 被低估,而不願配合拆除作業,導致重建工程延宕,建商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申 請市府執行代為拆除,市府歷經3次協商,仍無法與所有權人達成共識,最後在為 顧及其他多數同意戶的權利,在99年6月9日執行全國第一件代拆案。 目前該住戶獲分回20多坪的房屋,配有一車位,同時獲得補償金1000多萬元, 都發局指出,該住戶因有房無地,只有房屋地上物所有權,只能分到20多坪。 據指出,該建案位於台北市羅斯福路6段,鄰近景美夜市和商圈,靠近景美捷運站 ,地段不錯,建商在銷售時,從每坪50萬漲到70萬,現在全部銷售一空。 張金鶚強調,都更是條不歸路,市府會繼續執行,這件都更案可以扭轉都更被污 名化,市府執行代拆,並不是表示都更就不會成功,他也呼籲民眾對於都更,應 著眼居住安全,而非全然是利益。 北市都更處表示,該案的都更戶,將開始陸續進住,另外市府分回的公營出租住 宅39戶,預計在裝修、規畫、抽籤完成後,租住戶最快明年3月就可入住。 3.新聞連結: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93365 4.備註: 1.都更後市容好多了,起碼不像第三世界了 2.該釘子戶只有地上權,沒有土地,還可以分到新屋+車位+一千萬 難怪大家都想當釘子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41.68
jokem:明天拆你家表示 07/10 10:39
lesnaree2:一堆潘仔 一直買 07/10 10:39
wellkom:鬼島就是吵了就有糖,不管發生什麼事都先吵一吵 07/10 10:39
floyyed:台北好好拆 07/10 10:40
※ 編輯: sonjack 來自: 1.162.41.68 (07/10 10:42)
b0d:118戶 好威的數字 07/10 10:42
b0d:景美有幾個市圖分館 有很好的幼兒讀書空間 07/10 10:43
nixon:搞錯了吧, 是因為原本就沒有土地權, 所以分的少, 都更本來就 07/10 10:43
nixon:是可以分房啊, 看當時價值的比率來分 07/10 10:44
b0d:有房無地還能分到20坪 該慶幸了 07/10 10:44
b0d:過去很多這樣的人 只能去法院領一筆實施者幫他算的提存 07/10 10:45
date1004:只能說 超爽的~ 07/10 10:46
accin:有得爽我家給你拆免錢~~ 07/10 10:49
ykesha:95年到現在 原來要花八年...人生有幾個八年呢? 07/10 10:50
b0d:八年給你羅斯福路門牌 三峽20年內有沒有捷運都不知道 07/10 10:51
KobeRossi:羅斯福路六段去了 還是台北市門牌嗎 還新店? 07/10 10:55
magicboycpl:10戶變118戶. 20坪扣公設剩多少? 10戶應該每人分2戶 07/10 10:56
magicboycpl:才叫公平. 118-10, 108*1000萬-9000萬 07/10 10:57
magicboycpl:實在是賺太大了@@@@@ 07/10 10:58
b0d:有公營出租住宅了 這種分散式的公租宅政策很好 鄉民快去排 07/10 10:58
deann:其實公辦都更比較好如果是自辦都更通常都涉及建商財團利益 07/10 11:00
b0d:借轉都市計劃板 07/10 11:04
Eks:有地無房結果分到地+房+車位 還有一千萬!!! 爽過頭喔! 07/10 11:10
starport:台北加油 都更對市容很有幫助 07/10 11:1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0d (59.120.142.190), 時間: 07/10/2013 12:04:45
b0d:來參考吳庚大法官如何雕琢"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不是整個社群或 07/10 17:35
b0d:其中大部分成員利益的總合,而是各個成員事實上利益,經由複雜的 07/10 17:36
b0d:交互影響過程,所形成理想的整合狀態。 07/10 17:37
b0d:(台灣法學雜誌226期P119,20130615土地利用關係與公共利益研討) 07/10 17:40
yan761031:什麼錢都不用出 舊房換新房 還要一戶換兩戶才公平? 07/21 14:01
yan761031:果然是什麼樣的公民 選出怎麼樣的政治人物 ZZZZZZZ 07/21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