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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獸醫師 職系 獸醫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2-桃園縣 有效期間 100/04/07~100/04/13 資格條件 具獸醫師證書。 工作項目 (一)園區收容犬貓醫療管理等收容所獸醫業務。(二)辦理動物棄養、認領養及領回手續。(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四)需配合例假日輪班。 工作地址 桃園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桃園縣新屋鄉永興村3鄰大牛欄117號)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國民身份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獸醫師證書影本掛號郵寄或親送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57號人事管理員收)。(二)面談徵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擇期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經評選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三)聯絡電話:03-3326742#47余小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5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