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士涵好了。其實,我們的接觸並不多,對士涵的印象也僅止於課堂之間。
最後的一次與士涵談話,是在3/11日下午生理實習課,他客客氣氣地來說,要提前
離開去準備一些活動。那是最後的一次接觸。士涵給我的印象是內斂、沉穩,笑起
來有點靦腆,舉止相當自制的人。由於曾經在解剖課提起爬百岳的事,也讓我覺得
他是一個熱情而且有內涵的年輕人(這是因為以往我當學生時,登山社社員普遍給
我的印象)。之後,當我在考選部執行公務,電視報出該新聞時,真的讓我一下子
很難接受這個事實,之前上課、實習等種種畫面,一下子都來到了眼前,真的很難
相信是他。這種難受比起之前3位同學的不幸,更是強烈太多了。
去探討事情發生的原因,並不是最主要的目的。因為在他人眼中的一件小事,
很可能是當事人不可承受之重,因此沒有任何人有權利以自己的價值觀去衡量別人
。而且,悲劇發生原因可能是多重的。我相信,最後士涵所承受的壓力或是困惑,
絕不是我們一般人所能夠想像的。想想看,當事人最後的選擇,必然是認為,為了
要解除壓力 (絕望也是一種壓力),或是覺得無法面對未來的狀況人事等;而且當
事人會 “相信” 這是一種可以 “解決問題” 的手段 – 做了就沒事了,壓力
就可以解除了 – 的沒有辦法的辦法。 否則,他是沒有理由這樣做下去。[當然,
我們旁人一定就會很快的下一個判斷說,這怎麼會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 而差
別就在這裡: 旁人認為有解的,當事人認為無解,當事人為了要有解,所以選擇了
我們不以為然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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