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可否更換選修」疑問
依據實習手冊一般規定第六項:
「下學期選修科目可於10月中旬時再行必要之調整外,
原則上來說選修科目一旦選定後不得任意更換」
部分同學因為上一屆大五可更換選修故產生誤會,
但上一屆乃是因停開影像與加開流浪所致,
去信詢問老師更加確定不得更換選修:
「除有不可避免之原因,且須經系所長及相關負責老師同意方可為之。」
請同學謹慎決定選修
請各組組長於6/15(五)中午12:00前交出選修名單。
如需更正選修,亦請於期限前提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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