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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odroy (小蔡)》之銘言: : 請問一下大家 : 我預計八月15日 : 要去美國一趟 準備去旅遊兩個禮拜 : 但是我的旅遊簽證是五年期 : 從 NOV 2003- Nov 2008 : 但我知道911後入境美國 要按指紋 : 我是否還需到在台協會 再申請一次美簽 按指紋 : 應該如何處理... : 另一點 是我護照也過期了 也就是 May 2005 : 所以照理來說 我只要去半一本新的護照 : 美簽救用之前的觀光簽證這可以了是吧!! : 煩請大家幫忙....我有點搞不清楚, : 謝謝大家 去申請一本新護照 然後帶著貼有簽證的舊護照一起去就可以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77.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