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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 I-20到2008年8月到期, 我的學生簽證F1 2010年7月到期 如果我在2007年12月畢業, 2008年1月繼續唸下一個學位, 根據精華區的說法, 我是不需要跟移民局報備, 這樣意思是說, 我可以用同一個I-20唸第二學位嗎? 2008年8月我的I-20到期,我就要重新申請I-20, 那時需不需要跟移民局報備呢? (我的F1還沒到期) 還有我的I-20直接在美國申請就可以了吧? 不需要離開美國再回來一趟吧? 不知道有沒有 有經驗的人士可以提供一些意見..謝謝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90.134.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