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 I-20到2008年8月到期,
我的學生簽證F1 2010年7月到期
如果我在2007年12月畢業, 2008年1月繼續唸下一個學位,
根據精華區的說法, 我是不需要跟移民局報備,
這樣意思是說, 我可以用同一個I-20唸第二學位嗎?
2008年8月我的I-20到期,我就要重新申請I-20,
那時需不需要跟移民局報備呢? (我的F1還沒到期)
還有我的I-20直接在美國申請就可以了吧?
不需要離開美國再回來一趟吧?
不知道有沒有 有經驗的人士可以提供一些意見..謝謝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90.134.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