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kinp.bbs@ptt3.cc (kinkinp)》之銘言:
: 我的I485目前已經送件,
: 但是出生證明未來得及附上。
: 我目前是拿F1的OPT期間,想要回台灣
: 1.如果以OPT出境的話,目前的規定是要附上Offer letter才能re-enter
你可能會遇到麻煩,因為F1已經因I-485而失效
: 2.如果是以Advance Parole出境的話,我的F1會失效,然後就有可能會失去合法居留身份
: 可能有點危險
不會,這才是安全的做法
F1(OPT)不能有移民意圖,所以一申請I-485,你就已自動喪失F1的身份
你現在是AOS (Adjustment of status)
你用OPT+F1多半回不了美國 (除非運氣好,但這是不合規定的)
所以你必須有AP才能安全的回美國,身份一樣是AOS
: 現在有可能我能從F1轉H4嗎??
你已經是AOS, 理論上已經不能境內轉回非移民身份(例如H4)
必須出境辦H4簽證才能以非移民簽證重新回美國
(H簽證可以有移民意圖,所以可以I-485 pending沒關係,能同時保持非移民身份)
: 如果可以的話,是能到加,墨轉還是一定要回台灣??
可以到加墨,但成功率低很多 (也有人成功)
大部份人回台灣辦簽證
: 我先生一定要陪同嗎??
未必
: 是不是假設我能持有H4和EAD,就能自由出入和工作,沒有危險呢??
H4不能工作,一使用EAD,H4就作廢,身份再度回到AOS,沒有意義
H4作廢以後,簽證也失效,只能靠AP入境美國
所以要碼你就都不要使用EAD工作,一使用就只能靠AP來入境,沒有辦美簽的意義
要自由出入和工作,只能用AP+EAD
如果不工作,就可以考慮用別的非移民身份自由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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