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shiya (Kill me softly)》之銘言:
: 簡單敘述一下問題的背景
: 目前進度是移民局請我補件
: 但是因為我知道我現任的employer想請我走路
: 1. 如果我選擇不補件, 就讓我的H-1 app停滯在那裡
: 而我同時選擇離職, 請另一家公司幫我明年四月重辦H-1
: 那明年四月遞交申請書的時候
: 移民局會不會發現我有一個H-1 app申請未完的記錄?
一直不補件,最後應該會被拒絕
: 是否會影響明年四月的申請?
通常不會有太嚴重的影響
但是你的OPT不可能撐得到明年十月吧?
如果你的H1被approve,你一被裁員就必須離開美國
若你沒有成功轉身份為H1,持續保持F1/OPT的身份,
理論上可以合法居留到OPT到期為止,但多半趕不上明年的H1生效日(10/1/2007)
: 2. 如果我選擇補件, 並且成功轉換成H-1身份後
: 找到新工作, 離職, 並且請新的雇主幫忙轉換H-1
: 一般來說雇主會比較願意幫已經持有H-1的人轉換,
當然會
因為已經持有過H1的人,六年內都不必申請新的名額
所以未來都不必怕H1名額的問題 (就算中間中斷幾年)
: 還是願意幫 非工作簽證 轉換成 H-1?
最大的差別就是H1名額的問題
: 3. 請問當我如果在OPT的身份下被laid off,
: 可否向美國政府申請失業補助金之類的?
否
: 那在H-1的身份之下被laid off呢?
否
而且H1被裁員,必須「馬上」離境,沒有任何緩衝期,一天都沒有
(移民局沒有嚴格在執行,有些律師認為十天內找到新工作/換成新身份就還有救)
: 問題真的很複雜
: 而且我知道轉換H-1之類的就等於要重花一次錢
: 唉... 有綠卡的話我早就走人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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