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larkchang:cchris果然名不虛傳!感激不盡! 03/02 11:09
※ 引述《clarkchang (丁大丙)》之銘言:
: <已爬過精華區,但沒有符合我需要的答案>
: 我和我太太都預計今年六月畢業
: 兩個人的OPT EAD生效期間為July/31/2007 - July/30/2008
: 我已經找到工作,公司應該會幫我辦H1B
: 但是我太太還沒有找到工作
: 問題如下:
: 1) 如果公司四月一日順利幫我申請H1B,假設六月之前可以核可
: 那我就同時有OPT、H1B的資格
不對,不能擁有兩個身份。核准書上面會寫,新的身份是10/1開始生效
10/1起,若新的生效,舊的身份就失效
: 我預計七月中到八月中會離開美國回台灣
這是重點
你在H1生效日前離開美國,就「放棄」了你的轉換身份申請
你重新用F1/OPT入境美國後,不再會自動轉換成H1。
若什麼事都不做,就一直都是F1/OPT
當然,你必須在F1/OPT失效前,離開美國,回台灣辦H1簽證再回美
: 九月初才開始上班
: 請問我一定要在七月中回台灣這段期間轉換成H1B嗎?
不必,也不能
H1身份生效日十天前,才能用H1簽證入境,所以最早要9/20才能用H1入境
: 還是可以拿OPT+offer letter入境,等July/30/2008之前再回台灣轉成H1b
: 這樣是否就可以享受到最長的賦稅優惠?(九月初到明年七月底)
沒錯,的確有這樣的優點
有一個可能的做法是,今年八月先在台取得H1簽證(10月才生效),
然後用F1簽證入境美國(要和移民官講清楚),
待到明年七月後,離開美國去加拿大/墨西哥一趟,再用H1簽證入境
這樣可以少回台灣一趟,不過頭腦要很清楚。不適合少一根筋/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如果喜歡回台灣的話,就不必要討這種麻煩
: 因為學校律師說,如果我四月一日就申請H1B(因為額度問題,越早越好)
: 那我的H1B應該就會十月初開始生效,那我就必須十月初就要轉換身份
: 也就是我要趁七月中回台轉換身份,也就是說,完全享受不到任何賦稅優惠
: 是這樣嗎?
不完全對。我上面說的才對。
: 2) 我太太如果還沒找到工作
: 建議保留OPT身份直到過期呢?
: 還是跟著我先換成H4?
一直保留F1/OPT直到過期前夕再轉成H4
: 然後繼續找工作,等到找到工作,H1B也核可下,才開始工作?
轉成H4之後,就自動喪失F1/OPT的身份,EAD也失效,不能再用OPT工作
: 也就是他能夠上班的其間就是EAD有效,以及2008/Oct以後
: 可預期的會出現八、九兩個月整的空窗期
沒錯
: 3) 如果我太太明年七月前都想保有OPT
: 可以明年再回台灣換成H4嗎?
可以,隨時都行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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