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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nny14 (looking forward)》之銘言: : 我的看法基本上跟大家一致, : 只不過今天早上我跟律師溝通時, : 他的看法如下: : 他說雖然我有OPT,但是我在60 days內沒有開始工作, : 我就不能擁有合法的身份在美國(OS:我們不是有辦OPT,那不是就是會繼續延續 : F1 visa status?) : 如果我堅持九月上班,我必須承受有兩個月沒有身份的風險。 : 是illegally stay in US (OS:what?!) : 他的立場是opt是給我們工作用的,沒有工作就沒效。 : 我說OPT是美國給國際學生一年在美工作,或是『尋找』工作的機會。 : 他卻說EAD card is not a permit for you to stay in US but fool around! : I have beeb doing this for 22 years. 這方面法律沒有很明確的規定, 但已經找到工作,卻故意不開始工作,是不合法理 如果你沒有找到工作,法律沒規定不能持續居留到找到工作/過期為止。 但法律也沒說你可以以OPT為名留在美國,什麼事都不做或故意晚一點才開始實習 : 搞的我不知道該怎麼繼續跟他溝通下去。 : 公司的立場是他們要尊重律師的看法,所以我現在唯一的九月才上班的機會是 : 說服這位律師,他的看法是沒有update的(聽說以前的OPT是真的是他說的那樣, : 可是後來改了) 要說服他是很難的,而且這的確不是完美的做法。你可以說這個律師很龜毛。 你可以這樣處理: 告訴律師,你這段時間要離開美國,回台灣度假幾個月,直到九月才回美國上班 這樣就沒有非法居留的問題。 你的F1/OPT依然有效,這不會也不應該牽扯到未來轉換H1身份的問題 律師可能會龜毛的警告你,在開始工作前持OPT不一定回得了美國 (唯一的concern) 但大家都知道,只要資料備齊,有美簽/簽名的I-20/EAD/offer letter等等 正常情形下都進得來。 你只要堅持你願意負擔這個微小的風險(一切合法),律師應該沒有理由拒絕你 接著公司就會讓你在9月開始工作。 至於你五月到九月這段時間,到底有沒有回台灣,到底哪一天回美國,沒有人知道 事後你也不必告知公司/律師你哪一天回美國,就當做沒這回事。 移民局當然知道你的入境日期,但你也沒非法居留,未來轉換H1也不會有問題。 : 我現在不敢跟他正面衝突,所以我希望可以找到一些相關的資料給他看,證明 這種事情只能迴避,山不轉路轉 : 我們的看法是對的, : 我上了很多網站,但是看到的多半在介紹H1B或是OPT applicaiton的東西 :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知道,相關的規定要到哪裡找呢? : 在這先謝了大家了。 : (PS:小女子找的公司在美國相當的大,所以原本以為辦H1B很簡單, : 但是這位律師完全無法溝通,實在讓我很痛苦 : ,希望大家能夠給我一點意見,謝謝) ※ 編輯: cchris 來自: 158.140.1.28 (03/07 10:55)
minimonica:如果回美國被拒絕,那你也別工作了,這是其中的風險!!! 03/07 13:19
canny14:謝謝版主提供的方法,我會繼續加油跟他纏鬥下去的。 03/07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