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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lieliao (Willie Liao)》之銘言: : ※ 引述《duer ()》之銘言: : : 大大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 : : 他們是說 如果我手上還沒拿到EAD card代表OPT申請可能還沒有結果 : : 怕OPT approve的時間會落在H1B後面 造成已經身分轉換 OPT沒得申請 我大概了解你的律師所擔心的事情 他是怕你的OPT比H1的approval還晚發生 這有點灰色地帶 如果你先收到H1的轉換身份的approval,而生效日期會是10/1 這時候你的身份就變成有點尷尬的「即將結束的F1但等待H1生效」 而不是單純的「F1學生」, 移民局「有可能」因此拒絕你的OPT申請 但其實這個情形發生的機率不高,當你的OPT還沒通過之前, 移民局通常不會簡單地核准H1身份轉換,因為它無法確定你10/1前都能保持有效身份 有可能要求你補充資料或請你到境外領事館辦美簽 更單純的方法是,你申請I-539(H1工作)的時候,直接勾選「境外辦美簽」就好 不要選擇「順便」境內轉換身份,那麼就一點風險都沒有。這個情形下, 只要你不離開美國,H1就永遠也不會生效,所以你就待到F1/OPT過期前在回台灣辦美簽 這樣就可以把F1/OPT的長度發揮到極限,也不需要像方法2那樣多此一舉, (方法2其實是故意在pending期間出境,而作廢自己的H1轉換身份申請,再用F1重新入境 如果你不想馬上成為H1,就直接不要申請境內轉換身份就好。簡單又乾淨。) : 您好,實際上如果用境內轉換身份的話您在收到i-129 approval上面會寫有效日期 : 是VALID FROM 10/01/2007 UNTIL 09/30/2010,同時還有一張新的i94 : 也就是說change of status是從十月一號才開始生效(其他的change of STATUS像 : 是綠卡或是f1轉h4之類的很多都是批准當天生效)。在十月一號之前您的身分 : 還是f1(opt也是f1)。 : : 因為我現在只收到一張收據 代表我的申請3/5已經丟進去了 : : 不過剛剛看另一個大大說 : : 申請大概要兩各多月 那我還是不要冒這各險 : : 選擇到時候出境再入境好了 : : ps:另外我有一個考量就是 如果我女朋友(同時持有OPT)他沒有如期找到工作 : : 我就可能要在他的OPT結束之前 讓他轉換身份成為H4 : : 這樣我採用出境入境的方法 是不是必須要提早 不要拖到OPT expires : : 2008.6 OPT截止 我最慢會拖到2008.5開始轉成H1 : : 以免節外生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137.15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