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wchien (ming)》之銘言:
: 到底H1B是雇主去幫你申請還是要自己去AIT呢?
雇主幫你申請I-539
若你想要以工作身份入境美國,就必須去一趟AIT/大使館
若你不需要入境美國(例如已經在美國),就不必去AIT
: 前面幾篇說到2008年的H1B很可能也是會在第一天就額滿,那不就剩下沒幾天的時間可以申請了?
第一天是不至於,第一個月倒是很有可能。
: 有人可以說清楚一點嗎?
: 剛剛我才跟美國一家公司電話面談完他說會給我offer然後會請HR去處理有關H1B的事情,
: 那我要做什麼呢?拿Offer回台灣AIT申請簽證嗎?
什麼事都不能做,直到I-539通過為止
移民局它會把資料轉回AIT, 你帶著I-539的approval去AIT面談,辦美簽
: 我現在加拿大工作(非加拿大籍)
: 我去年七月就已經面談過一次那次是因為H1B早就用完了我飛去加州面談是談爽的..
: 因為我根本沒有合法的身分可以待在美國工作.
: 最近她們跟我連絡說今年H1B不是問題,他們怎麼那麼確定啊?不解..
早點辦就來得及,畢竟名額很多
: 我的問題是當公司去申請H1B的quota只是告訴移民局它需要幾個名額是嗎?
不是,需要你的名字及詳細的職位內容,一份完整的申請
: 然後我自己在回台灣AIT辦簽證是這樣嗎?
若你不想入境美國就不必去AIT
若你的工作可以領美國薪水,職位也在美國,但人不必待在美國,你就不必去AIT辦簽證
: 這個版上上的例子大部分都是在美國唸完書畢業後直接在美國工作的樣子
沒有明顯不同
只是那些人已經在美國,可以選擇境內轉換身份,所以不用去AIT
若你可以合法進入美國,也一樣可以境內轉換身份
但只要離開美國,想要重新進入,就要有簽證
: 有沒有人可以解釋一下我的例子!!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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