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cwu (hcwu)》之銘言:
: 各位好:
: 小弟想請教一些關於opt轉換h1b的問題.
: 小弟目前在北加州工作,持有F1-OPT status,OPT將於今年六月初到期.
: 今年的H-1B剛申請到(H-1B advance degree),公司的律師跟我說,因為我有
: gap的問題(opt 六月到期,h1b十月生效),所以我必須在十月一號前回台灣
: AIT換H1B簽證再入境美國,我的H1B身分才會生效.但是我又聽說,只要十月之後
沒錯
: 不離境,是可以合法呆在美國? 請問哪一個說法才是對的?因為本來預計十一月
如果你沒有gap,能夠合法待在美國轉換身份的話,就不必離境
可是你有gap,必須離境。離境後,要有簽證才能入境。簽證的唯一用處就是入境
: 回台灣一趟,現在可能需要更改計畫,九月底回去了.
: 另外,我打算五月申請一個I-20來延續我的F-1身分,因為工作需求要呆在這裡.
聽起來不怎麼合法
: 那麼我回台灣AIT換簽證的時候,需不需要資料文件說明我這段期間呆在美國的身分呢?
AIT通常不管這麼多,但準備好資料才是妥當的處理方式
: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137.1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