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ggie100 (maggie)》之銘言:
: 我的加拿大觀光簽證(單次的)是在今年的4月20日到期...
: 我訂了4月20日的機票.
: 機票是從艾德蒙頓到溫哥華,再從溫哥華機場到台北
: 在艾德蒙頓的飛機是4月20日晚上8點45分,到溫哥華是晚上9點多,
: 然後我要等到4月21日的凌晨2點多才有飛機從溫哥華飛回台北....
: 所以這樣等於我4月21日人還在加拿大...
: 不曉得我這樣有破壞了4月20日之前要回國的條例嗎?
1. 居留效期不是簽證效期,而是從(首次)入境日起算180天
假設你1月1日入境,一般可居留至7月1日,和4/20日無關
2. 加拿大沒有出境管制; 只能從台灣入境章來判斷你上次何時離開加拿大
這種時差/飛行時間造成的一兩日誤差,不是重點
: 希望有人可以幫我...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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