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
看板VISA
標題Re: [北美] 簽證問題請教
時間Fri Apr 25 06:13:00 2008
※ 引述《jimchiang (jimchiang)》之銘言:
: 我上個月底被公司派到美國出差(B-1簽證) 原訂是一週內回來
: 也這麼跟海關講 所以他給我多三天緩衝 I-94上面的期限約為10天
: 但臨時又被老闆留下來處理事情 導致回國時已經超過I-94的期限5天
: 我發現這件事時已經來不及(已過期限) 所以請我們美國分公司總經理寫一封聲明信
: 證明我是因為公司的事被要求留下來 非我所故意如此
其實這封信的意義不大,因為你就是over stay你的居留期限
除非有不可抗力因素,否則沒理由這麼做 (合理的理由包括醫院證明等等)
正常的洽公根本不是理由
: 打算把這封信到海關時主動交給他們留作紀錄
: 不過機場只管出不管進 根本沒機會交出這封聲明信...
美國管入不管出,沒有出境管制
: 我現在已經申請上美國研究所 學校通知大概五月中會拿到I-20
: 很擔心到時申請F-1會因為之前這個事故而產生問題
: 所以現在想主動拿相關資料(出入境資料、聲明信、學校錄取通知等)去向AIT作澄清
: 請問這個動作有必要嗎?該走什麼程序作呢?
沒有必要,也沒有這個管道的存在
: 還是等到申請F-1時被問到再把資料拿出資料作說明?
沒錯
: 同時若我在未來還沒拿到I-20前 再拿B-1簽證到美國出差一趟
: 對之後F-1申請上有幫助嗎?
沒有,已經逾期居留,再企圖赴美觀光可能會送進小房間質問、刁難、甚至遣返
: 有請版上前輩解答了 最近被這個問題困擾了好久
: 深怕辛辛苦苦申請上的學校會因為這樣沒辦法去念....
如果你申請到一間貨真價實的學校的學位課程,而不是學店的語言課程
那麼5天的逾期居留「應該」不至於造成巨大的影響
AIT很可能會馬上發現你有不良紀錄,但會根據客觀條件來決定發簽證給你
很好奇的是,你是第幾次去美國? 很少聽到只給7+3天期限的
你之前去過幾次? 每次都去多久? 而造成這麼短的停留期限?
很少聽到有人第一次去美國會只給7天左右的
觀光通常是180天,商務雖然有時候比較小氣,但通常第一次也會有30~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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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imtaipei:有一次入關我搞不清楚狀況,B2入,跟海關說我要來找工作 04/25 07:45
→ jimtaipei:海關當場臉垮下來,然後我I-94又跳格填,很勉為其難要蓋章 04/25 07:45
→ jimtaipei:問我想呆多久,我說:幾年吧,弄半天幸好沒進小房間 04/25 07:46
→ jimtaipei:看了這個版之後才知道,回答千萬要謹慎..不然會三條線 04/25 07:48
→ djnospam:哇...謝謝提供真實經驗 04/25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