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cheng (用功~~~)
看板VISA
標題Re: [北美] 辦H1再轉回F1的可行性?
時間Wed Jul 2 14:53:46 2008
感謝大大們的回文,感覺起來讓大家誤會好像一直不務正業(不專心讀PhD)
但說來也感慨,能夠的話,誰不想一路RA到畢業
但當老師的$$可能不夠養你的時候…囧
簡單的說,就是美國學校教授的經費通常是來自企業
但由於不景氣,研究經費的取得也變得愈來愈困難
但美國的資本主義市場,景氣不好研究經費就少
那老師需要學生產出Paper升等,學生需要錢活下去完成學業
不得已的妥協就是業界出錢,老師出知識
當然,就像先前大大提到的,半工半讀最後累得半死的下場的例子不勝其數
不過我這裡講的是另一面的情形
是當我的研究是需要與業界合作時,而Advisor也支持
我的研究,會需要取得業界的資料才方便
最快的方式,就是成為該公司的員工,這樣就可以在簽保密協定後直接取用第一手資料
當然,也是可以走正常管道和公司協商取得Grant,但那種方式很難觸及「保密」的議題
對於公司來說,最快的方式還是請老師送一個人來工作,然後叫這傢伙簽約就得了
(薪水倒是其次,扣完學費其實也不比RA/TA 好得多少)
不如送一個學生過去最快,最「標準」的管道是CPT
由於工作其實也是研究,講白一點不會影響到原來的研究,反而因為用了資源
可能有利於研究…加上學生又可以賺一點外快…
老師則可以借這個機會了解業界的技術,並藉機交流
但由於是我生來就是「賤民」的F-1,就算是CPT也受限於20小時的限制
擔心的是,一但領了這個工作,等於是就不能再做TA/RA(校內工作)
一但如此,就得繳高額的Out State Tuition fee....
又如果只領20小時,這些錢恐怕連學費都付不起(不做還好,愈做愈慘)
而做滿40小時又會因為超過12個月的CPT上限影響未來的OPT(聽學長說的)
企業如果透過正式的管道給教授Grant,通常要花的成本比直接給一個博士生薪水高的多
在財源不足的情況下,Hire一個PhD建立和Lab的關係,遠比給Grant的成本少且單純
加上Hire一個員工,又可以間接在未來畢業直接「使用」(當然也要員工願意)
當然,這些的前提就變成
F-1的用意不是讓你來工作的,但事實上,大家都知道,PhD本身就是一個工作
唸書?過了第二年一門課也沒有,每天就是待在Lab
我們只是老闆的手下,達成老闆的任務,並完成研究
而且現在的任務就是取得業界資料,並想辦法幫老闆找Funding
然後拿這些最新的資料跑模型
對於一些大老手下的PhD,通常永遠不會有$$的問題
或是家境ok,父母support留學的人,也不必擔心
有選擇,誰希望一邊讀書還要一邊為未來的$$煩心(淚)
誰又不想享受單純的的學生生活
但對於一些新教授來說,能幫學生爭取的Full-Time的Pay + 留Lab做Research的工作
其實對教授學生業界來說是三贏,(至少他們二個是雙贏)
壞就壞在…我們是不得工作的F-1
Lab的學長用這種模式和業界合作似乎老闆很滿意<==學長都沒有身份的問題 >_<"
(業界付錢請學生,學生領錢自己繳學費)
老師的$$就可以省下來養更多的學生
我們的Paper也可以儘量往業界需要的方向研究
一但有了成果,就可以取得更多的Grant
因些我的Advisor就一直鼓勵我們能往這樣的機會走
(簡單的講,讓他把Grant空出來收更多的學生)
(其實比起TA,我寧願做研究職的工作,其實Loading輕的多)
也因此我當然也會希望是否有機會能合法的工作
公司如用H-1的方式,是希望能找個變通,這樣老師滿意,我研究也方便
又還可以維持學生學籍,只是大家都沒談到,萬一之後「生變」了,會不會換不回來
因此求請有知道H-1過回F-1有成功/或失敗的朋友,能給個指點,感激不盡**
話說回來,有人會說,那你就畢業前都用H-1不就得了
但實情是,公司主管會離職,老闆心態會改,那天風吹草動
誰敢保證這樣的方式不會出事?
到時H1真的只能拼命找公司請(走向前文中爆肝的一條路Orz),不然就二頭空了…
也有人會說,那你就當RA,把這種機會讓給其它公民不就得了
我想大家都知道,RA的前其實是老闆的funding,對於$$有限制的professor
能給多久,沒人敢保證,老師沒錢了,學生就得自己想辦法
在美國一陣子我學到一件事就是
Advisor,公司的HR不會幫你想這些
你要辦H1,公司就幫你辦,至於你轉不回來(假設到時H1沒了)
沒人會管我(救我)
如果H-1(不辦綠卡)的前提下,回覆F-1身份會有問題
我蠻不解的,H-1不是也可以「沒有」移民意圖?
我的確是工作,也沒有移民意圖(不申請Green Card)
難不成取得一個「可移民」的簽證,就算有意圖?
這裡真的很confuse,不知各位大大能否指點一下…
或是幫我想想,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這種困境
目前的狀況就是,需要工作身份,但工作結束後又想回學生身份
在這樣的前提下,有沒有合法的方式完成呢?
取得F-1時,B1/2沒作廢,取得H1時F1就得作廢嗎?
再者,如果是Top-10學校發出來的I-20,難道H-1就換不回F-1嗎?
(而且學校也會證明有TA/RA啊?)
(我知道有人想用語言學校偷偷繼續工作,因些H-1換回F-1被拒)
這種濫發的I-20,也許是有這種可能
但我屆時的確是想回覆學生身份,總覺得這樣真的不算犯罪吧?
至於順便問到綠卡,其實心裡當然也是想,能早點拿到綠卡
就再也不用為這些鳥事煩心了
再次感謝cchris大大及諸位 前輩的回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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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ucheng 來自: 131.179.64.202 (07/03 00:10)
※ 編輯: chucheng 來自: 131.179.64.202 (07/03 00:15)
推 cchris:前文說過;H1->F1有可能成功;但是全部都要重新申請 07/03 02:49
→ cchris:因為轉離F1五個月後,SEVIS就作廢了,未來要重新當全職學生 07/03 02:50
→ cchris:只要移民局(及AIT)覺得合理,就有不小的機會可以過關 07/03 02:51
→ cchris:當然前提是這個人符合非移民簽證資格,沒有滯留美國的可能 07/03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