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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Cfuture (一整個難過呀)》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1 : 我用OPT留下來工作 : 就職的公司 是否有什麼限制? (例如資本額要多少 員工多少人?) 沒有任何限制 : 2 : 如果有親戚在美國開公司 : 我可以請他聘我 然後讓我留下來嗎? : 有什麼比較細節的項目要注意嗎 法律沒說不行 : 3 : 另外可以不支付我薪水嗎? 沒付薪水會違反勞基法,也會剝奪美國人的工作權益 : 可以用internship(full-time)的名義嗎? 如果所有的類似員工都沒付薪水 (也就是這個internship是一個常態),就沒問題 OPT沒有規定要付薪水,但是雇主不能壓榨勞工 不能因為你而不付薪水 : 4 : 如果可以不支付的話 : 同個方式 是否可以用在 第13~29個月 繼續不支付呢? OPT extension必須參加e-verify,沒有這麼單純 e-verify系統是有一定的透明度的 太離譜的惡搞很容易看出來 : (我是 Engineering的MS) : 謝謝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