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lfar:謝謝您專業的回答 本來想要私下寄信給您又怕太冒昧 07/23 09:00
※ 引述《allfar (Greedy)》之銘言:
: 我在 oversea 和 visa 爬文後,
: 有些問題想要確定我的解讀沒有錯,
: 我的 OPT 7/19到期,現在是 grace period,H1-B Visa Pending中,
如果你符合cap gap extension (I-129必須選境內轉換身份)
那麼你在結果出來前可以合法繼續工作
如果你不知道什麼是cap gap extension,去oversea_job板及本板多爬文
: 想請問若我回台換簽,最快是不是 9/21 才可以再入境。(h1-b生效10天前?)
對,但理論上10/1才能開始以H1工作
: 不能使用 grace period 入境?(一離開就不能回來了?)
EAD是過期狀態的話,理論上不能入境 (實際上不是不可能)
: 在 grace period 階段也不能領薪水?
符合上述規定的話,就可合法工作領薪水
: 另外想問個蠢問題:
: 只要我不在公司 pay roll 上,是否可以請老闆寫 personal check 給我?
違法的事沒有所謂可不可以
只要你喜歡,哪有什麼不可以,只是看會有什麼後果而已
: 我知道這不合規定,但是沒有薪水有點難生活...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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