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thyking (黃凱西)》之銘言:
: 挖... 謝謝你很仔細的回覆! 我發現我好像也在你的部落格上留了言。
: 我的opt是合法的,所以我的60 grace period是絕對ok的。
: 所以根據你的回文來看,似乎你也是比較偏向其實持B1 Visa是沒問題的
有簽證在當然就沒問題
: (當然我知道他還是有絕對的風險在,但我現在箭在弦上了..我還沒買船票,
風險小到幾乎不存在
: 但我媽已經買好機票準備要來搭郵輪了)
: 我想在請問的是,如果在檢驗關那一塊時,在回來美國時
: 我到底是要乖乖的直接交給他 B1 Visa給他看?! 還是默默的拿我F1去碰運氣?!
不重要;入境官員有手,會自己翻到他們想看的那一頁
: 因為其實我F1沒過期阿! 是opt過期
FAQ重要觀念: F1必須搭配I-20使用; I-20過期就沒用了
: 又或者我誠實的跟他說我的情況
你也只能這樣
: 就是我工作結束,opt已經過期,我只是趁回台前take vacation
: 所以持b1 visa入境,同時提供我的單程回台機票
: 不知道以誠實立國的美國人,比較吃哪一套?!
美國人就只知道依法辦事而已,不管你這一套那一套的
: 還有,我看了一下我的I-94 上面並沒有什麼expire date阿?!
FAQ: F1的I-94上面會寫D/S,不寫明確日期,因為身份由I-20來決定
只要在visa板爬過文、查過精華區的人都知道; 留學板上也有這樣的常識
: 要看那邊可以得知我的I-94有沒有過期?! 還是根本當初我入境時官員忘了寫上去?!
看I-20就知道你的身份有無過期、有無入境資格
grace period期間只能在境內居留打包,沒有入境的資格
: 距離我最近期的I-94是 09年的一月份 不知道這樣是否有過期?!
: 非常感謝你的幫忙!!!!
天助自助者; 你的很多問題只要爬文就有答案了,就不會這麼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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