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otkh (Doraemon)》之銘言:
: 我在美國的一家生技公司工作己經有8個月了, 一月中回台灣,
: 1/19/2011 去 AIT 辨H1B visa stamp, 不小心拿到黃單(其實是在預料中...)
: 之後經過約4個星期的等待, US Dept of State的人打電話給我美國公司的主管,
: 要他們 either fax a "Export Control Technology License" or applying for a new one
: 因為他們認為我從事"Export Control Technology" 所以需要有license
聽起來很不妙; 新版(11/2010)的I-129有列出export control
2011/2/20起所有需要export control的新的I-129都必須附上license
你的I-129是勾選"是"還是"否"? 他們不認同你勾選的"否"?
: 所以我的問題如下:
: 1) 請問這個Export Control License 是per person/employee, 還是per company
: 換句話說, 只要公司有這個license 就可以, 還是一定要用我的名義去申請?
每份申請是針對特定一個或幾個人,因為不同國籍的出口政策都不同
所以你的名字必須在這份license上面
: 3) 如果真要2-3個月時間去申請, 請問我是不是可以先用B1簽證進入美國?
不行
: 這個目的是 a) 我所有資料都在美國, this may help to apply for the license
這是公司需要申請的,和你無關,也不應該需要由你提供除了個資之外的重要資料
: b) 我想要先回美國公司去做一些實驗及趧公司的project進度, 我想...
: 公司可能無法容忍這個嚴重的delay (3-4 months),
這是絕對不行的; 很不幸的由於H-1/I-129的新規定,你成為受害者
H1員工在海外被卡幾個月甚至更久其實以前也蠻常見的
有時候的確會造成這個員工失去這個工作,這很不幸但也無可奈何
: 4) If the answer is Yes in 3), 則我有二個做法:
No
: 5) If the answer is Yes in 3), 我要用什麼理由去申請B1 Visa呢,
: 才會被AIT官員接受呢?
No
AIT官員看得出來你不是去美國觀光/出差,而是因背景調查等不及而想要先進入美國
絕對不可能發B給你;
而且像你有這類紀錄的人,就算找到台灣的工作而之後要辦B1赴美出差
一樣會發黃單進行背景調查,不可能馬上發出B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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