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暑假畢業,最近剛拿到H-1B approval
因為我先生在加拿大工作
我打算八月交了論文就去加拿大待到10/1回美國上班
因為要待將近兩個月,所以想順便申請H-1B簽證
我爬過文, 知道在第三國辦有風險
也查不到有其他台灣人敢去加拿大辦
所以我只好當第一個勇者了....
我的問題是:
1.DS160裡面的地址,在我不回台灣辦的情況下還要填台灣老家地址嗎?
表格裡面沒有寫明是不是要填永久地址(戶籍所在地)
而且因為要停掉健保所以我老爸把我從家裡除籍
所以戶籍謄本上應該不會有我....
那...我到底應該怎麼填地址啊?
2.當初公司的律師幫我送件的時候是當作我會回台灣辦簽證
所以有填選通知台灣AIT的選項
但是後來因為我的計畫改變不回台灣
I-797B上面有說
If circumstances change, the petitioner can file Form I-824 to
have us notify another consulate of this approval....
那我必須要再請律師通知加拿大的美國領事館嗎?
(美國領事館的電腦系統不互通的喔?)
還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在加拿大的人:
如果我在加拿大辦美簽,護照被收走然後很不幸的被送去background check的話
那我在加拿大就沒有photo id, 有可能可以用我的美國駕照作id使用嗎?
(我知道加拿大不是美國,但是護照被收走的情況下要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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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hys 來自: 99.53.132.103 (07/20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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