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32&ctNode=268&mp=1
停留期限30天或90天,自入境翌日起算,最遲須於期滿當日離境
(有關逾期罰則請按此處)。期滿不得延期及改換其他停留期限之停留簽證或
居留簽證。但因罹患急性重病、遭遇天災等重大不可抗力事故,致無法如期
搭機離境,或於入境後於停留期限內取得工作許可之白領專業人士及與其同
時入境之配偶、未滿20歲子女,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
東部辦事處專案同意改換停留簽證者不在此限。
看來是重新計算
※ 引述《littlepanda (小熊貓)》之銘言:
: 我同學明年要到台灣旅遊
: 機票是三個半月
: 我知道歐盟護照的話 現在有免簽3個月
: 我想問的是
: 如果中間他出個國再入境台灣 那免簽3個月會重新計算嗎
: 或是和歐盟規定一樣
: 180天內只能呆90天
: 時間到就得離開台灣呢
: 麻煩知道的板友回答了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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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3.13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