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owgirl (要去九寨溝看水~~)》之銘言:
: 我人在台灣 男友持H1b在美國工作 公司已經幫他申請綠卡
: (移民律師建議他在拿到綠卡之前趕快結婚!)
: 我去年9月到12月已經去美國找過他,返台4個月左右
: 這次想要過去美國結婚 轉換成H4的簽證
: 我想請問板上有經驗的版友,我這樣的情形可能會有什麼問題嗎?
: 1.因為我上次跟這次入境中間只差4個月,上次待了約3個月左右,
: 這樣算頻繁入境嗎? 如果被海關問到赴美的目的的話
你上次略久
: 我要照實說: 我是來跟我男友結婚的?
會叫你回台結婚後申請H4再來
: 還是保守一點說我是來找男友/順便觀光的??
保守一點短期拜訪男友就好
: (因為上次入境時,我說我要來三個多月,海關就一直問我.為什麼要來這麼久?
: 感覺不是很想給我六個月)
的確太久,一定會被問
: 2.如果到美國之後 我跟男友去法院結婚了,我是不是應該就要申請轉換H4?
可申請
: 在美國轉換(B1/B2-->H4)跟在台灣重新申請H4有什麼不一樣嗎??
在美國轉換的差別是: 一離開美國該轉換身份就作廢,必須回台重辦H4美簽才能再入境
等於花了$290取得一次性的合法身份 (效期到H1的效期為止)
適合短時間(一兩年內)都不打算離開美國的人
: (我個人傾向是在美國轉換簽證,因為實在不太想再奔波台美之間了!)
: 3.在美國換H4,要如何換? 要找移民律師? 還是準備自己證明就可以?
自己申請I-539即可
google"I-539"就有官網的完整資訊,申請費$290,約三個月會有結果
: 有人知道相關法規要去哪裡找嗎?
: 我目前人在台灣的話,有什麼是可以先準備的?
沒特別
: 雖然爬過文了,但大部分都是F1-->H4的討論
都一樣,都適用於你
: 請有相關經驗的大大,給一些指導/意見吧~~
: 感恩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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