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dowjade (風)》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我現在有F-1,並在OPT 90天期間內,現在因為家裡有事,目前已離開美國回台,
: 等家裡的事情處理好後,將以OPT身分回美國intern兩個月。
首先,你未必能順利入境,後面都假設你可以
: 我想要在intern結束後,以觀光簽證的方式留在美國觀光一段時間(我會先出境再以觀光
: 簽證入境)。我沒有辦法使用90天期間觀光,因為在我intern結束後,90天就幾乎用完了
F1結束並沒有「90天期觀光」
OPT期間只有90天的失業期,這不是用來觀光的
OPT完整結束後,有60天的緩衝期,可以用來打包、觀光
看起來你的OPT期間有很長的失業期,會超過90天,超過之後OPT就失效,也失去緩衝期
: 在我目前已經有F-1的情況下,可以再向AIT申請觀光簽證嗎?原有的F-1會不會被影響?
法律沒規定不行,AIT不一定會發給你,也不一定不會取消你的F-1簽證,都看運氣
: 在我OPT結束後馬上出去再回來,是否會有問題?
這也是看運氣,有可能給你短短幾天入境打包
: (爬文找到的情況是已有觀光簽證再申請學生簽證的情形,跟我的情況不是很像,為免在
: 過程中出問題,所以發文問一下,謝謝!)
你有可能可以享受到台灣護照免美簽的好處
如果真的如政府所說,「年底前」可施行的話,那麼到時候你想要留美觀光時或已施行
那麼你就不需要B簽,只要出境一趟加墨,再入境即可,當然,一樣不保證入境
不保證不會被遣返,也有可能只拿到幾天讓你打包回家
比較正確、保險的做法是,在intern結束前(F1身份還有效時),送出I-539申請
可以線上申請,付$290,審理需時三個月,送出後就可以合法等待結果
等於是花$290買到三個月,而且沒有風險 (不像出入境就有可能被拒絕入境)
半年內若想馬上再去美國,不論何種作法都難免被懷疑,過幾年再去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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