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imin (小米)
看板VISA
標題Re: [北美] F1後又申請ESTA
時間Tue May 7 10:01:21 2013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chaimin (小米)》之銘言:
: : 請問有沒有版友用F1去美國遊學完後,
: : 離境到加拿大再申請ESTA成功過的????
: : 其實我是想在美國待滿一年啦~
: 為什麼? 原因很重要
因為姑姑在美國佛州,所以想過去體驗一年的國外生活,只有6個月實在不夠。
: : 可是礙於預算不夠,大概只能支撐念3個月的語言學校
: : 然後加上開學前一個月可以先入境美國,課程結束兩個月內離境
: : 最多可以待到6個月而已
: : 所以我打算課程結束後飛去加拿大,
: : 再以ESTA免簽的方式搭飛機從加拿大入境美國(因為在佛羅里達,不考慮陸路)
: 未必不能陸路入境後再搭美國國內線班機
從陸路的話,是否完全不需要簽證?還是也是過境時給個能停留的期限,但可能只有幾天?
: : 這樣算來至少可以在美國待9個月(謎之聲:版友們有其他辦法湊滿一年嗎?)
: 難
: : 這樣我要先申請F1再申請ESTA 還是先ESTA再申請F1???
: ESTA不是簽證; 順序不重要
: : 或者我得到加拿大後再申請ESTA?
: : 哪個做法比較安全,成功率較高???
: 沒有不同,短期讀書後再企圖免簽入境觀光的成功率中等。
: 有可能給90天、30天、7天、1天、0天(遣返)
: 選擇境內轉換身份(I-539)是較佳的做法,如果成功,會拿到6個月
要選擇I-539的話,是否我得在出發前同時擁有F1和B1,才能進行轉換身分?
還是可以用F1過去,申請I-539,直接換觀光簽證?
: 就算失敗,也會取得約3個月的審理期可以合法居留等待
我知道要前45天就送申請,但如果轉換不過,三個月不到審理結果只要出來,就得離境?
還是可以待滿三個月???
是否申請I-539時,以未來6個月內會以每周不到18小時的語言課程做為理由申請,
請到6個月的停留機率較高?
: : 還請各位大大指點!!!!!感激不盡~~~
: : ----
: : 另外,如果我想湊滿待1年,板上建議可以同時擁有F1和B1簽證
: : 是先申請F1再去申請B1比較好,還是反之?
: 有網友是兩個一起辦。B簽會比F簽困難,尤其免簽以後,B簽的被拒率上升到約20%
: : 如果兩個簽證都拿到,有沒可能我拿F1進去念3個月,加上前後緩衝待滿6個月
: : 離境到加拿大,再以B1入境???此時的B1入境可否待滿6個月?
: 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
: : (B1可以待多久是簽證上就註明的,還是入境時美國會給一個期限?)
: 一樣都是入境時給的,可能180天、90天、30天、7天、1天、0天等等
: 你如果能把你企圖待一年的目的講清楚說明白,才有辦法幫你想個比較合理的做法
: 但一般說來I-539是最正確、最安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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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94.10
推 cassine:凡是要合法入境美國的外國人都要有有效簽證、護照、和居留 05/07 10:21
→ cassine:文件。I-539轉換不需要先有B-1簽證,轉換成功後僅身份變換 05/07 10:21
→ cassine:不會取得簽證,一旦離境就失效。 05/07 10:22
※ 編輯: chaimin 來自: 203.71.94.10 (05/07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