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unechatte:感謝您的回覆,其實您的回覆我本來就都瞭解,除了最後一段 05/21 21:43
→ unechatte:把身份轉換口誤成簽證以外 05/21 21:43
→ unechatte:O1僱主的部分不是問題,因為身邊很多朋友都是自己開公司 05/21 21:44
→ unechatte:僱用自己得到O1的,(當然前提是有得過一些專業獎項等) 05/21 21:45
→ unechatte:這方面也都請教過律師,是沒有問題的 05/21 21:45
→ unechatte:現在比較疑惑的是,在美國把資料備齊後(像是自己開公司的 05/21 21:47
→ unechatte:手續),再回AIT辦理簽證是可行的對嗎? 05/21 21:48
→ unechatte:因為當初忘記跟律師提到是用VWP入境,所以現在才有疑慮 05/21 21:49
→ unechatte:另一方面是有關O1的資訊真的好少啊>"< 找到的也多是像 05/21 21:58
→ unechatte:您附上的很制式的東西,好難找到經驗分享 >""""< 05/21 21:59
→ cassine:符合申請O-1的人本來就不多,如果O-1這麼容易大家就不會去 05/21 22:30
→ cassine:擠H-1B或是L-1了。既然您有人都有這方面的經驗,可以請教 05/21 22:32
→ cassine:他們 05/21 22:32
→ cassine:您一定要把雇主的部份先搞定才能回AIT申請簽證,時序上是 05/21 22:33
→ cassine:這樣 05/21 22:33
→ unechatte:好的,既然時序是這樣就放心了,謝謝您! 因為身邊案例都 05/21 23:49
→ unechatte:是境內轉換,沒有人像這位同學一樣用VWP 入境 05/21 23:51
→ cchris:VWP是個關鍵;如果律師知道他是VWP,說不定就不會這樣建議了 05/22 01:11
→ unechatte:好的,我會請朋友再詢問律師一次,謝謝您的建議 05/22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