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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nechatte (une chatte)》之銘言: : 不好意思,替朋友發問 : 朋友曾在美工作4年,去年自己辭職離開,但現在想回美國 : 她五月初時曾入境美國觀光順便諮詢了兩位律師,律師們都說她是可以自行辦理O1簽證的 : 並且建議她回美國辦理 O-1 簽證必須由雇主向 USCIS遞交 I-129表單申請,沒有找到雇主就不能申請 O-1 簽證的申請人必須符合科學、藝術、商業、教育、或體育相關類別的優秀人 才定義(由諮詢機構提出證明),並且入境後僅限從事相關類別的工作。 : 現在有疑惑的地方是, : 我朋友現在沒有任何VISA,五月也是用VWP入境 : 但從版上討論得知用VWP入境是無法在境內身份轉換的 依照規定 VWP不得提出境內身份轉換 : 本來有想到先在AIT辦理B2,但因為她過去7年來都不住在台灣,跟台灣連結力不夠,所以打消念頭 : 所以想請問如果她如果打算7月底回美辦理O1,在美遞件確定之後再飛回AIT辦理簽證,這樣是可行的嗎? : 不好意思,我對在美辦理簽證的步驟不是很瞭解,還望高人指點,謝謝! 在美國境內無法辦理簽證,簽證只能在境外申請,因為簽證是拿來「入境」用的 ,已經在境內的人不能也不需要再次入境。在美國境內只能進行身份轉換,但是 VWP不適用。 請參閱這個說明 http://www.lianglaw.com/o1-article.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8.159.211.240
unechatte:感謝您的回覆,其實您的回覆我本來就都瞭解,除了最後一段 05/21 21:43
unechatte:把身份轉換口誤成簽證以外 05/21 21:43
unechatte:O1僱主的部分不是問題,因為身邊很多朋友都是自己開公司 05/21 21:44
unechatte:僱用自己得到O1的,(當然前提是有得過一些專業獎項等) 05/21 21:45
unechatte:這方面也都請教過律師,是沒有問題的 05/21 21:45
unechatte:現在比較疑惑的是,在美國把資料備齊後(像是自己開公司的 05/21 21:47
unechatte:手續),再回AIT辦理簽證是可行的對嗎? 05/21 21:48
unechatte:因為當初忘記跟律師提到是用VWP入境,所以現在才有疑慮 05/21 21:49
unechatte:另一方面是有關O1的資訊真的好少啊>"< 找到的也多是像 05/21 21:58
unechatte:您附上的很制式的東西,好難找到經驗分享 >""""< 05/21 21:59
cassine:符合申請O-1的人本來就不多,如果O-1這麼容易大家就不會去 05/21 22:30
cassine:擠H-1B或是L-1了。既然您有人都有這方面的經驗,可以請教 05/21 22:32
cassine:他們 05/21 22:32
cassine:您一定要把雇主的部份先搞定才能回AIT申請簽證,時序上是 05/21 22:33
cassine:這樣 05/21 22:33
unechatte:好的,既然時序是這樣就放心了,謝謝您! 因為身邊案例都 05/21 23:49
unechatte:是境內轉換,沒有人像這位同學一樣用VWP 入境 05/21 23:51
cchris:VWP是個關鍵;如果律師知道他是VWP,說不定就不會這樣建議了 05/22 01:11
unechatte:好的,我會請朋友再詢問律師一次,謝謝您的建議 05/22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