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ine (Savannah)
看板VISA
標題Re: [北美] J-1 Visiting Scholar 24個月限制問題
時間Thu May 30 10:53:20 2013
※ 引述《giilb (zero to hero)》之銘言:
: Dear 大大
: 是這樣子的
: 我將於我是來自台灣的交換學生拿的是J-1 visiting scholar簽證
: 而我將於此program結束後 回台灣畢業
: 然後去美國另一個實驗室進行博士後研究
: 但問題來了
: 因為這一個J-1 visiting scholar的簽證
: 讓我沒辦法在申請一個
為什麼?簽證上面有註明subject to INA 212(e) Two-yeah home country
physical presence requirement?如果是因為返國義務,則你要先取得原始資
助單位的「英文版無反對意見書」,才有辦法申請豁免。
: 一個方式就是延長並轉換
: 想請問大大的是
: 1.如果延長但還沒有轉換 我可以回國多久呢?
: 或者我延長且轉換後 我可以回國多久呢??
J-1/DS-2019 的轉換,前後的職位必須要屬於相同領域。前面的資助者放人,後
面的資助者才能收人。
J-1/DS-2019 的延長,你必須取得交換學校發出的新的 DS-2019,到底能不能申
請延長,請你詢問交換學校的國際學生中心
J-1 簽證離境美國的時間長度並沒有特別規定,只要 J-1/DS-2019都持續有效,
就可以順利入境。
: 2.我有些朋友是建議我用兩次短期簽證
: 但是不是有些學校不接受兩次短期的J-1 visiting Scholar身份呢
: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這種經驗呢??
每間學校政策不同,請詢問交換學校的國際學生中心。
: 先感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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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98.159.211.240
推 amyc52:X1原po指的是24 months bar, 非212(e) 05/30 12:01
推 giilb:是的 我的問題在於24 months的限制 針對"Visiting Scholar" 05/30 13:43
→ fisherke:我曾用三家不同學校的j1完成碩士和博士的學業,不受212e 05/31 23:40
→ fisherke:的限制,但畢業後找工作就要先拿j1 waiver了 05/31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