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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owgirl (要去九寨溝看水~~)》之銘言: : 不好意思打擾你 : 因為好像文章沒有po清楚 所以感覺對話有點對不上 其實回答完全都有接上,是你沒看懂,所以才以為沒接上 那只好繼續回答到你看懂為止 : (我並不是擔憂下一次延簽的效期) 我們也不是在回答這個部份 : 會有這個問題(H4出境,B1/b2入境)是因為我問問看延簽的290元能不能省下來? 小心操作的話: 可以 : 所以才衍伸出這個奇怪的問題 : 因為先生H1先生10/3號到期,而現在律師在幫他申請延簽 : 我也要一起申請延簽的話 就是需要付290元 I-539 : 但又鑒於我12月或1月會回台灣,我一但回台灣之後 : 我現在申請的延簽不就又失效,然後又要去一趟AIT 繳五六千塊的簽證費 I-539的效果,的確只到你下次出境為止 (短期赴加墨除外) : 所以我才會突發奇想 如果我現在不申請新的延簽 繼續用舊的(10月3號到期) : 那我是不是從加拿大入境之後,用B1/b2入境(可能會給1-3個月) 板友都有看懂你的問題及你的企圖,這非常明顯 板友們的回答是: 你根本不需要用B簽證入境。而有更厲害的撇步存在。 因為: 你如果在九月時去了加拿大一趟,那麼你重新回美國時,若取得新的I-94 那份I-94會以你先生的新的I-797 (H1長度)為準,而不是以舊的。 也就是說,你只要在到期前離美(例如赴加)後再入美一次,並確定有拿到新的I-94 就自動取得新停留期。I-539的$290也省下來了 (但要付出赴加的機票/交通成本) 簡言之: 你的這趟出入境,取代了「境內延期」的必要性。 要注意的是,空海路的I-94已電子化,只會在護照上寫上停留效期,這沒關係 只要記得出示先生的新的I-797,就沒問題。 入境時記得檢查效期,有錯就當場要求更正 : 等回台灣後 在重新申請新的簽證 : 這樣我就可以省下這邊的290元規費....... : 不過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有什麼不良紀錄? : 或是海關會不給放行? 你如果堅持要用B簽入境也不是不行,會給你最多180天,也有一定的成功機率 但前兩篇都已經解釋了,重點是: 可以用H簽而達到一樣(甚至更好的目的),幹麼用B簽? 你用H簽入境,取得新的I-94,停留效期會有三年之久,而不必擔心B簽給你太短 而且H簽是萬無一失 (只要確實出示先生的新的I-797即可),沒有風險 : 所以才來這邊問問看? 既然你問了,那我就努力的回答。雖然你之前一直看不懂我們的回答,但沒關係。 解釋的更詳細之後,應該就懂了吧? : -------------------------------- : 不過我現在是已經付了290元了啦!? 只是單純想要知道?原本的想法是否可行? 可行,但有更好的做法,如上述 還有,雖然你辦了I-539,但如果九月去加拿大,有點像是錢丟在水裡 你回美國時,一樣要注意I-94有沒有給足到新的H1長度,而非舊的 如果給錯,而沒有馬上更正,一樣會造成身份失效,必須再延期,或是再次出入境一趟 :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I-539延長身份,一出境就作廢 : : 看不懂 : : 上一篇的推文已經有人解釋了。簽證效期和居留效期無關 : : 你九月份再用H4簽證入境時,入境官給你的長度不是由你的簽證效期決定 : : 而是以你先生的H1的I-797長度決定 : : 他的情形也一樣。 : : 所以九月再入境時,記得確認你的新I-94效期,如果一切正常,就會多出三年 : : 還有,美簽過期後,依然可以短期赴加墨,然後持過期美簽+有效I-94進入美國。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23.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