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owgirl (要去九寨溝看水~~)》之銘言:
: 不好意思打擾你
: 因為好像文章沒有po清楚 所以感覺對話有點對不上
其實回答完全都有接上,是你沒看懂,所以才以為沒接上
那只好繼續回答到你看懂為止
: (我並不是擔憂下一次延簽的效期)
我們也不是在回答這個部份
: 會有這個問題(H4出境,B1/b2入境)是因為我問問看延簽的290元能不能省下來?
小心操作的話: 可以
: 所以才衍伸出這個奇怪的問題
: 因為先生H1先生10/3號到期,而現在律師在幫他申請延簽
: 我也要一起申請延簽的話 就是需要付290元
I-539
: 但又鑒於我12月或1月會回台灣,我一但回台灣之後
: 我現在申請的延簽不就又失效,然後又要去一趟AIT 繳五六千塊的簽證費
I-539的效果,的確只到你下次出境為止 (短期赴加墨除外)
: 所以我才會突發奇想 如果我現在不申請新的延簽 繼續用舊的(10月3號到期)
: 那我是不是從加拿大入境之後,用B1/b2入境(可能會給1-3個月)
板友都有看懂你的問題及你的企圖,這非常明顯
板友們的回答是: 你根本不需要用B簽證入境。而有更厲害的撇步存在。
因為: 你如果在九月時去了加拿大一趟,那麼你重新回美國時,若取得新的I-94
那份I-94會以你先生的新的I-797 (H1長度)為準,而不是以舊的。
也就是說,你只要在到期前離美(例如赴加)後再入美一次,並確定有拿到新的I-94
就自動取得新停留期。I-539的$290也省下來了 (但要付出赴加的機票/交通成本)
簡言之: 你的這趟出入境,取代了「境內延期」的必要性。
要注意的是,空海路的I-94已電子化,只會在護照上寫上停留效期,這沒關係
只要記得出示先生的新的I-797,就沒問題。
入境時記得檢查效期,有錯就當場要求更正
: 等回台灣後 在重新申請新的簽證
: 這樣我就可以省下這邊的290元規費.......
: 不過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有什麼不良紀錄?
: 或是海關會不給放行?
你如果堅持要用B簽入境也不是不行,會給你最多180天,也有一定的成功機率
但前兩篇都已經解釋了,重點是: 可以用H簽而達到一樣(甚至更好的目的),幹麼用B簽?
你用H簽入境,取得新的I-94,停留效期會有三年之久,而不必擔心B簽給你太短
而且H簽是萬無一失 (只要確實出示先生的新的I-797即可),沒有風險
: 所以才來這邊問問看?
既然你問了,那我就努力的回答。雖然你之前一直看不懂我們的回答,但沒關係。
解釋的更詳細之後,應該就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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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我現在是已經付了290元了啦!? 只是單純想要知道?原本的想法是否可行?
可行,但有更好的做法,如上述
還有,雖然你辦了I-539,但如果九月去加拿大,有點像是錢丟在水裡
你回美國時,一樣要注意I-94有沒有給足到新的H1長度,而非舊的
如果給錯,而沒有馬上更正,一樣會造成身份失效,必須再延期,或是再次出入境一趟
: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I-539延長身份,一出境就作廢
: : 看不懂
: : 上一篇的推文已經有人解釋了。簽證效期和居留效期無關
: : 你九月份再用H4簽證入境時,入境官給你的長度不是由你的簽證效期決定
: : 而是以你先生的H1的I-797長度決定
: : 他的情形也一樣。
: : 所以九月再入境時,記得確認你的新I-94效期,如果一切正常,就會多出三年
: : 還有,美簽過期後,依然可以短期赴加墨,然後持過期美簽+有效I-94進入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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